不論遠近停讓行人惹議 交通部坦言執法過嚴恐影響車流

楊舒晴 薛宜家 林志堅/彰化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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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不停讓行人裁罰金額提高最高6000元,不過是否「行穿線上有行人就要停讓」,執法標準引發議論,交通部今(26)日下午和內政部警政署召開會議討論執法標準,預計本週定案。學者直言,不論距離多遠都要讓是理想狀態,但是在台灣搭乘大眾運輸的人是少數,車輛相對較大宗,需要通盤考量。

警政署日前表示,執法標準之一為斑馬線有行人「無論距離遠近都要讓」引起反彈,讓交通部宣布暫緩再討論。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當時的確在兩個單位討論,希望用一個最嚴格來確保行人的安全,可能會影響車流很大,經過這幾天的討論,我們覺得這樣的嚴格標準,能夠做一些調整比較好。」

不停讓行人最高開罰6000元,6月30日起新制上路,交通部坦言,考量執法過嚴將影響車流順暢度,會朝「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的標準來研議,26日下午和內政部警政署開會,預計本週定案。

會議上警政署也將第一線執法面臨的實務困難,帶到交通部討論,來制定新的裁罰標準。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吳耀南說明,「汽機車停了以後,什麼時候可以再通過,我們會提出並討論,停讓可能會以庇護島、安全島或分向線當一個起點。」

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表示,「兩個單位並沒有做到很好的整合,這也代表,停讓行人的設置規範,或是停讓行人的執法上,其實都沒有統一的做法。」

交通學者直言,「看到人就要停讓」確實是理想狀態,日本就有這樣的駕駛文化,但日本大眾運輸利用率遠高於台灣,在台灣車輛反而是大宗,如何保護行人又不造成交通混亂,需要全盤的規劃,建議在未來在政策成形前,納入公民參與,藉由討論過程教育社會,形塑更周延的交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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