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遷村或中繼安置成難題 回望台灣重大災難如何重建?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9月23日潰壩,造成十多人死亡、逾百人受傷,光復鄉佛祖街太平村及大同村等地也因淤泥嚴重,仍有不少住戶無法返家。
馬太鞍有哪些安置方案?
災害之下的短期安置
針對房子受損居民,中央與地方共提供臨時收容處所、旅宿安置及租金補貼等方案,包含教會、學校、旅店都成為初期災民暫時安身之處。
在部分收容所陸續退場後,花蓮縣府10月19日止,於托兒所、溫泉會館收容人數有166人;中央部分截自23日止,則有1處收容所收容47人,並有233人以旅宿安置方案住在飯店等處。
後續安置規劃的進度到哪了?
光復鄉的太平村、大同村共89戶因地勢低窪、淤泥嚴重,9月30日花蓮縣長徐榛蔚指出,因鄰近河床地勢抬高仍具水患隱憂,為確保居民安居,向中央爭取設置中繼宅並研議遷村計畫,並與公所、村幹事開會啟動調查,將與國土署合作尋找適當安置地點。
10月2日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原先有89戶受災情形較嚴重,經國土署確認其中22戶較近市區,等人工進場清除後,民眾短期內即可回家入住。內政部則在台糖園區找到5公頃土地,將盤點是否可作為中繼宅、社宅用地。
10月11日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指出,秉持「離災不離村」原則,提供短期租金補貼,且在「7+7方案」到期後可視情況延長,除此之外,也提供居民於住家附近承租貨櫃屋。
至於中期安置,季連成說,第一階段中期方案將以訪視後確認有中繼屋安置需求的住40戶為主。中繼屋則選定3塊台糖土地,將與住戶討論後決定。截至10月14日止,已完成訪視的62戶重災戶中,有中繼需求者共39戶,其餘則以租屋、依親的方式因應。

至於由傅崐萁立委提案的「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其中第6條擬定,災區重建應在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文化及生活方式之下,中央及地方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此案已於10月14日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國土署23日於光復鄉就重災戶進行「中繼屋規劃及協助中長期住宅協助措施」說明會,署長吳欣修表示,經初步訪查掌握有中繼屋需求者約40戶,初步選定2處基地進行中繼屋的規劃,一處為花蓮糖廠既有宿舍進行修建,估12月上旬完成11戶之修繕作業;另一處則選定糖廠東側1.5公頃土地規劃興建中繼屋,預計12月底前完成約30戶之興建作業。
受災戶訴求原地重建、離災不離鄉
佛祖街災民聯合訴願,共提出「原地重建」、「承租台糖土地設置臨時組合屋」、「由中央建設合乎人性、文化、機能的居住地」等7大訴求。
居民強調,原地重建是希望由政府評估哪塊地是安全的,後續透過重劃農地等方式,讓居民不要離開居住百年的土地;除此之外,也希望組合屋能設在有充足生活機能、運輸方便的地方,且要能傳承產業、信仰與原住民文化等。

Fata'an 部落自救會則希望「離災不離鄉」,在鄰近部落集中設置中繼安置屋,讓族人可以在白天回到部落整理家園、簡單耕種;晚上在安置處一同討論重建規劃,直到平安回家那一天。
自救會也表示,部落仍依循傳統「年齡階層組織」——將族人分為耆老、督導和青年階層,若拆散族人安置,可能會瓦解部落原有生活模式。
自救會並以莫拉克風災為例,擔心若以永久屋安置在遠離家鄉的地方,會傷害族人心理健康,部落文化也難以重建,呼籲政府讓災民有對等資訊並參與討論和決策。
台灣近年重大災害下的安置作法
台灣地震、颱風等天災頻繁,過去多次大規模天災造成居民流離失所,災後要如何安置,災區是否能重建、災民是否能回鄉,涉及問題錯綜複雜。從近期0403地震,回溯自八八風災、921大地震乃至賀伯颱風,過去災民安置是如何進行?
花蓮0403地震:災民多以租屋方式生活
2024年花蓮發生芮氏規模7.2的0403地震,是921地震後全台規模最大地震,花蓮縣府統計震後共貼出90件紅單建築、黃單92件,其中有立即性危險的17棟紅單建築已完成拆除。本次地震造成將近2千戶受災,目前受災戶大多以租屋方式生活。
災後縣府提供受災戶短期安置、國土署提供2年租金補貼並由縣府執行,縣府後續也與民間團體合作興建中繼屋。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科長賴宛秀表示,17棟拆除的建築,後續部分解除列管,其他如天王星大樓、統帥大樓、北濱街透天及花一邨皆確認要原地重建,皆依都市更新規定成立更新會,並陸續提出重建規劃、取得建照、委託興建等程序。由於各社區重建須依所有權人意願討論,仰賴所有人整合出共識,因此不同建案進度不一,縣府則是輔導的角色。
至於其他紅、黃單建築中,馥邑京華雖尚未拆除,但已成立更新會,目前也是往重建的方向前進;其他建築則依情況不同,有申請弱層補強、修繕、自行拆除等不同處理方式。

至於中繼宅,賴宛秀表示,當時災後依居民需求規畫共2處中繼宅,今年9月皆已完工,分別是慈濟基金會自2024年9月興建的「大愛屋」5層樓集合式住宅,大愛屋雖名為中繼永久屋,不過供受災戶暫時居住,待住戶搬回住處後,將由縣府轉做社宅使用;另外則是與紅十字會在花蓮市美崙地區建造、於2025年5月動土的中繼安置組合屋。
莫拉克風災:逾3千戶永久屋多屬異地安置
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造成全台約7百人死亡及失蹤,最重大災情為高雄小林村遭遇大規模土石崩塌導致滅村,共491名村民不幸罹難。

莫拉克災後,原本政府持「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重建原則,將災民先安置於臨時組合屋,但後續政策卻轉彎,決議採取以永久屋為主的安置政策,在高屏、雲嘉南及台東等地,共興建43處基地、3583戶永久屋,安置逾萬名災民。
在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作為災民強制遷村的依據下,最終興建完成的3千多戶永久屋中,有近9成居民都屬「離鄉」的異地安置。
以災情最為慘重的小林村為例,滅村後分別由紅十字會及慈濟基金會負責永久屋興建,首批永久屋僅花3個月就在2010年2月落成,最後一批永久屋也於2011年12月啟用,266戶小林村民則在遷村後從此分隔三地。
除小林村外,禮納里(Rinari)永久屋則為較具規模的永久屋聚落,共有分別來自屏東三地門鄉大社村、瑪家鄉瑪家村及霧臺鄉好茶村3個村落、483戶居民安置於此,規模近30公頃,於2010年3月開工、同年12月辦理入住。
永久屋政策引發諸多問題
針對莫拉克災後的永久屋安置政策,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鴻義章、浦忠成2022年的調查報告指出,災民入住永久屋面臨如原住民部落遭切割或分離、永久屋品質及契約關係、原民災民參政權不足等問題。
報告指出,當時趕工興建的永久屋,有6成僅花不到一年即完工,導致建築品質與保固問題迭有爭執,且也凸顯出政策與土地、部落文化傳承息息相關,災後重建不僅涉及生計解決,也面臨產業發展與文化傳承等課題。
921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表示,永久屋後續衍伸出問題,包括住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且所有權僅限於房子坐落的範圍,如欲向外延伸像是蓋遮雨棚、搭廁所都被禁止,因此有些住戶幾年過後家族成員增加,卻無法增加空間,居民也反映了這些居住上的問題。
921地震:中期安置政策「三擇一」
1999年9月21日凌晨中部山區發生地震,造成2千多人罹難,全台房屋全倒、半倒合計逾10萬棟,其中以南投、台中等地災情最慘重,大規模住宅毀損使得災民安置成為首要課題。災後政府除協調提供臨時收容所,也針對災民中期安置需求提出「三擇一」政策,選項包含「興建組合屋」、「補助房屋租金」與「7折出售國民住宅」選項;此外也進行災後住宅重建等長期政策。

謝志誠表示,921之後借鏡日本經驗,馬上以組合屋安置受災戶;後續重建過程中,因災害規模大,且多為集合住宅、土地共有的狀況,受災戶多半要自行重建,政府僅能以貸款方式協助,並無如八八風災後由政府、民間團體出資的永久屋。住宅重建多數地點「離災不離村」,即使有遷村大多也尋找附近的土地來辦理,少有「離災又離村」的問題。
而在重建過程中,災民暫住的中繼屋也產生部分居住問題,謝志誠解釋當時狀況,居民曾一度誤會政府要「消滅組合屋」,但實際上是有災民在原居所重建完成後搬離組合屋,政府為方便管理決定將零星組合屋住戶集中。在組合屋衍伸紛爭後,民間團體也開始認為,與其同樣花錢蓋組合屋,不如蓋一次到位的永久屋,且永久屋興建所需時間也不長,以致後來莫拉克風災時,各界即對於興建中繼屋意願較低。
921由於受災住戶範圍廣,也有部分住宅因重建困難最後直接原地辦理永久屋政策,如2017年台中市花東新村及自強新村,就是由市府與慈濟慈善基金會合作,協助兩村原地興建95戶「永久屋」,並於2021年完工。
賀伯颱風:哈凱部落永久屋重建近20年
1996年賀伯颱風襲台,停留長達8小時帶來劇烈降雨,當時桃園市復興區的哈凱部落受災,在2002年21戶居民陸續進駐鐵皮組合屋,原本預計僅暫住2到3年,但後續遷建程序卻一度停擺,直到2014年才開始建造永久屋、隔年完工入住,一晃眼就是近20年,顯示重建之路漫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