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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回訓制度明年3月起上路 須接受矯正3大違規樣態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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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日前宣布,將從明(2026)年3月起實施駕照回訓制度,今(21)日進一步公布須接受回訓的「3項11樣態」違規行為。未來駕駛若有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未依規定減速等違規行為,且1年內達到指定次數,除須繳納罰緩外,還須額外進行3小時矯正課程。

為加嚴矯正違規駕駛行為,公路局21日宣布,自2026年3月起實施駕照回訓制度,並新增「3項11樣態」的違規須矯正行為,包含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使、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處未依規定減速等。

新制上路後,3項違規樣除依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公路局指出,一般駕駛人若1年內違規達3次、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內違規2次,就須額外進行3小時矯正防治課程,藉此矯正錯誤駕駛觀念。

除矯正防治課程外,違規闖紅燈駕駛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公路局指出,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違規樣態分別為: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等3種,違規駕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開罰600元至1800元。

未依規定減速部分則涵蓋7個違規樣態,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未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未減速;行經設有彎道、坡路路段、學校、醫院等地點未減速,以及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或在雨霧視線不清時未減速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

此外,公路局明(2026)年9月起也將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者,實施6小時的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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