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穿線退縮、楔型減速標線 新條例改造台灣道路哪些問題?

為維護人車通行安全,昨(22)日交通部及內政部發布25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
本次修訂或新增了那些規定?
除將「盲人音響號誌」正名為「視覺功能障礙語音號誌」、以標字標註黃線禁停時段,並將檢討部分紅線是否改劃黃線,讓民眾能夠臨停上下客或供店家裝卸貨外,也加強了行人、行車安全部分,包含
1.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楔型減速標線)

根據高雄市交通局說明,「楔形減速標線」通常繪於臨近路口、彎道或陡坡兩側,藉由漸寬的楔形標線,讓駕駛人在視覺上感受到路幅寬度縮減,進而達到降低車輛速度的效果。
2.新增第174條之4「自行車優先車道標線」
標示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優先行駛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若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劃設時,以行人穿越為優先。
3.新增通學區起(終)點標誌、標線

明確標示通學區範圍,提醒駕駛人通學區內當心兒童或行人,並依速限行駛。
4.行穿線退縮
新增路口行穿線需離與橫交道路路面邊緣3至5公尺(可依實際情形調整),讓轉彎車能夠以較垂直角度的角度接近行穿線,減少視覺死角,此外也可將行穿線的鋪面上色,加強明顯度。
行穿線退縮是否真的有助提升行人安全?
經常與地方政府合作改善道路設計的「標線改造台灣路」主編劉冠頡認為,路口行穿線統一退縮3至5公尺的做法反而可能增加危險。
「行穿線的位置取決於路口樣態,越大的路口退越多,有些小路口反而不能退。」劉冠頡說明,台灣轉角的視野通常會被建築或違停遮擋,若單純只有退縮行穿線卻沒有人行道,行人反而會從充滿遮蔽物的騎樓或路邊臨停車輛等視線不良處出現。
若是能夠沿著車輛轉彎軌跡劃出邊線,將道路轉角重新設計、明確劃定車輛的行車範圍,並做出外推的人行道,這樣即使行穿線不退縮也能提升行車安全。
劉冠頡表示,交通部本次修法也將行穿線退縮距離交由地方因地制宜,但卻沒有訂出指導性原則,讓第一線的人員無所適從,「交通部現在就是東西是空的,叫人家因地制宜,就好像玩遊戲不給遊戲規則一樣。」
此外劉冠頡也建議交通部新增如寬點線或三角形讓路線,以區分幹支道、指示圓環車道的箭頭,或是引導車流用的槽化線等國外道路所使用的標線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