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見證立院通過修憲案 高中生:是時候讓我們實踐公民權
林曉慧 沈志明 林志堅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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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近百位高中生在立院外見證,若接下來的公民複決也過關,未來國人滿18歲就有投票權和被選舉權。有高中生認為,時代在改變,現在的18歲相對成熟、學校教育也一直在改善,引導他們關注公共議題,是時候讓他們實踐公民權了。
弄好看板,大直高中「Stands with Ukraine」的標語很顯眼,楊同學和林同學把握午休時間,在校內建置烏克蘭連儂牆。
18歲的北市大直高中學生楊同學說,「可以讓更多人先關注這件事情,然後如果就是反應夠劇烈的話,其實也可以就是放到網路上,然後讓它去發酵。」
關心國際,也關注台灣事務,核四、藻礁和萊豬等議題,公民課有提,網路資訊一堆,去年底公投,公投年齡首度從20歲降到18歲,林同學和楊同學希望接下來是18歲就能投票。
18歲的北市大直高中學生林同學表示,「關於是不是個大人 ,我覺得時代在改變 ,我們現在是網路世代,學校教育也其實一直在改善,18歲的公民權,我覺得是時候應該讓我們實踐了。」
立院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超過百位的高中生在立院外見證,他們說結果比原本想的好很多。
17歲的北市松山高中學生李喻哲說,「我們在校園中也會遇到一些學生權利上的問題,透過投票權還有參政權,可以讓我們的聲音傳達進立法院。」
18歲的屏東枋寮高中學生陳怡君表示,「可以讓學生們更重視政治的問題,更提早去了解。」
由於公民複決高門檻,高中生們說要回去請親朋好友投下同意票,讓青少年也有表達自己意志的權利。高中公民老師認為,若18歲能投票,對高中生的心理準備和公民意識有實質影響。
高中公民老師黃益中提到,「高一的學生、高二的學生,他就會認為說再一兩年我就有投票權,而且我可以決定這個國家的元首是誰的時候,他對於這個公民意識他絕對是有幫助,一定是正向的幫助。」
黃益中認為,有人說18歲還不懂那是因沒賦與實質權利,當賦與了實質權利,學生自然而然會去承擔這個權利應有的責任,而這對教學現場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