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業者就地破碎光電浮板 彭啓明:依《廢清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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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在嘉義縣摧毀6座滯洪池光電案場,其中新庄跟荷包嶼案場是同一業者經營,日前才因為清運慢,二度遭罰共600萬元。昨(16)日環境部長彭啓明到新庄滯洪池視察,目擊到業者疑似想節省成本,用破碎機在現場打碎光電塑膠浮板,直接依違反《廢清法》再開罰。
滿坑滿谷的光電塑膠浮板,堆在業者向台糖承租的土地上,由於浮板重量輕、體積大,載運成本過高,業者疑似為節省成本,直接在現場架設破碎機打碎,16日被前來視察的環境部長彭啓明目擊,直接依違反《廢清法》開罰。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像這樣的話就是違反《廢清法》,這個一定要開罰。業者有困難一定要提出來,提出來之後,我相信嘉義縣政府會給他們一些建議讓他處理,因為這個是屬於事業的他們自己去經營,他們要自己要負擔這個責任,不能夠往外推。」
事發在義竹的新庄滯洪池光電案場,丹娜絲颱風在嘉義縣摧毀6座滯洪池光電案場,其中新庄跟荷包嶼案場為同一業者經營,之前就因清理進度慢,二度遭罰共600萬,沒想到現在又爆出就地破碎浮板,讓當地人擔憂塑膠微粒飄散、污染周邊農地。
環境管理署科長林書泓指出,「之前已經有紅水案,雖然後來證實是腐植質的主要影響,可能還有一點點鐵鏽的影響,但是為了不要讓民眾有這些疑慮,我們已經阻止他,不要在現場做清洗光電板還有破碎的任何行為。」
當地環保人士蘇銀添質疑,「業者急就章就隨便破碎,就跟廢棄的蚵棚一樣,公部門也是交給廠商處理,部分廠商就把那些東西破碎,然後就沙灘挖洞直接掩埋。政府要盯住廠商,是到底要怎麼做?」
長期關注嘉義光電問題的蘇銀添認為,政府跟業者應研擬出統一且安全的處理方式,避免讓光電廢棄物重蹈廢棄蚵棚覆轍。環境部表示,已要求業者限期在19日前改善,若未改善,新庄跟荷包嶼案場將再各罰300萬。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