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未過關 民團呼籲立法院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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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的修憲公投,因為同意票遠低於門檻而宣告失敗。有公民團體認為,修憲門檻讓後續的修憲近乎是不可能,也讓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呼籲立法院聲請釋憲。但有立委認為,修改選罷法降低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齡規定,也許也是可行之路。
這次的18歲公民權的修憲公投獲得朝野一致支持,可是投票結果同意565萬票,雖然大於502萬張反對票,卻因為遠低於門檻的900多萬而失敗收場。不過今(1)日一場關心18歲公民權何去何從的公聽會中,公民團體認為,修憲門檻讓後續的修憲近乎不可能,也讓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
台少盟副秘書長林于聖指出,「跟立法院和國會有這麼大的落差,那是不是要立法院來提釋憲?因為畢竟跟國會的立場是完全不一樣的。」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則表示,「到底這個選罷法修法是不是有這樣的空間?那目前我們看到民間大概有3位比較重要的法學者,其實有提出這樣的看法。」
公民團體認為,由立法院聲請釋憲,或是修改選罷法都是解藥。不過學者卻有不同看法。
輔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回應,「對於主張說這個門檻過高,以致於阻礙了人民的修憲權而認定是違憲的話,我想可能在學理上面說不過去。因為憲法本身它是一個剛性的憲法,它的門檻會比較高。」
與會的中選會人員則直言,這次公投只有正方,和以往很不同。
中選會綜合規劃處長高美莉表示,「我們也碰到一些困難,例如說正方是立法院,反方呢?立法院要不要提出主文的理由書?」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現在的修憲門檻是由2005年,只得到中華民國地區選舉人23%的人認可的修憲程序,2022年58%的參與率,這樣的一個公投複決卻沒有辦法通過。」
與會的立委認為,由立委修改選罷法降低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規定,也是可行之路;至於是否牴觸憲法,則交由大法官釋憲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