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日本「裁判員制度」下修年齡限制至18歲 高中生也可能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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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在元旦上路,其實日本早就有類似的「裁判員制度」,今年更把年齡限制從原本滿20歲調降到18歲。也就是說,部分高中生將會參與刑事審判。但其中不少人對於定人生死覺得非常忐忑,擔心自己缺乏人生經驗,做出錯誤判斷。民調顯示有5成受訪者不想參與審判。
一群高三學生聚精會神,聽台上講師分享法庭經驗,因為他們今年起,都有可能入選裁判員,參與法庭刑事審判。
日本曾任裁判員者說:「本來以為裁判員只是形式,但實際上這些人是主要參與者,我不確定自己是否有權評判他人,或是不是真的有正確的判決,壓力很大,大到無法正確寫出判決書。」
日本2009年開始實施國民參審,也就是裁判員制度。先前的資格須滿20歲,不過隨著日本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裁判員的年齡也下修到18歲以上,目前全日本已有大約3700多名18歲的年輕人,包括高中生在內,可能參與刑事審判。
日本高三學生說:「不同年紀的人有不同看法,高中生很難參與辯論。」
日本曾任裁判員者說:「年輕人可以根據,他們對某個主題的理解發表意見,年輕人加入討論應該沒有問題。」
自己可能掌握他人生死,部分年輕人很不安。日前一項針對17到19歲民眾的調查顯示,將近5成的受訪者不想參與審判。其中31%的人擔心做出錯誤判斷,27%則提到,做出重罰裁決要負責任,還有20%擔心自己年輕缺乏經驗。
面對這現象,參與設立裁判員制度的學者認為,裁判員履行職責時,沒有正確答案。他鼓勵年輕人坦率表達自己的觀點,不要擔心犯錯。參與審判是重要機會,會讓公民意識到,自己在社會中必須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