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收案量不如預期 民團批平均1案花逾2千萬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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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新制施行第1年,全台收案量有108件,不過有民間團體質疑,這與預期每年300件的案量有落差,當初政府編列了高達3億多預算,試算下來每一案件平均花費將近2400萬,批評成本太高昂。司法院則回應,經費使用包含各項硬體設備、法治教育宣傳等等,絕對沒有浪費公帑。
雙手上銬,劉姓保母姊妹一前一後走下車,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經檢方起訴後,將由國民法官共同參與審判。
國民法官制度已經正式上路,從去(2023)年開始,有多起判決一審都是由素人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但司法院公布新制第1年相關實施報告,全國收案量108件、審結16件,引發民團質疑與原先預期差很大。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認為,「司法院去年編了3億1600萬的預算整個都浪費掉了,可以讓新青安的年輕人有30個人可以好好去買房子、去成家。」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指出,「有可能是我們真實,我們在去年的殺人案件發生率不高,或者是酒駕致死的發生率不高啦,那萬一不是的話,到底是怎麼回事。」
回顧司法院當初立下目標,預期每年收案能有300件,但新制上路首年卻是一半都不到;更有專家質疑,從審結件數分析,國民法官制度執行力只有5%,甚至中央編列高達3億多預算,每案平均成本將近2400萬,怒轟官方資源分配不合理。
司法院發言人陳婷玉回應,「經費的編列還有執行,除了國民法官案件之外,一般的刑事案件也可以使用,國民法官的法庭硬體還有科技設備,同時也可以作為模擬法庭以及法律戲劇借用拍攝等多功、多元的使用效能。」
面對民團指控,司法院回應,相較去年,今年至8月底收案量已有109件,執行率已有上升,相關經費使用,涵蓋法治教育宣傳、模擬法庭演練、與各項硬體等設備,基於法律義務樽節為之,沒有浪費公帑。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