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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參審後對司法信任100% 6成認審理案件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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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今(4)日公布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及審結案件報告,指出約65%的國民法官認為參審案件不難,參與審判後對司法信任程度高達100%。國民法官上路1年來審結的16案中,以車禍致死案件最多,其次為殺人案。

國民法官上路1年來已審理108件案件,其中有16件審結,司法院今(4)日公布國民法官的問卷調查結果,以及針對這16案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的實施情形統計。

65%國民法官認為案件不難懂 9成願意再擔任

根據司法院調查,約65%的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認為參審案件不難。最難審理的案件類型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有9成國民法官覺得案情複雜; 最容易審理的則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死罪」,7成認為案件簡單。

(圖/司法院)

在參審前,半數國民法官擔憂無法理解法律用語,3成擔心無法掌握案情、爭點或證據內容;實際參與後有6至8成國民法官肯定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用詞易懂,超過9成表示案件爭點和法律概念等容易理解。

至於對案件評議的結果,所有參與調查的國民法官都認同「論罪」的結果和理由,也有超過95%的國民法官認同「量刑」的結果及理由。

問卷調查也指出,有9成填答者願意再次擔任國民法官;在參與審判後,對於法院及司法的信賴程度達到100%,且表示「非常信任」的國民法官在參審後增加了45%。

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交通工具致死最多、殺人其次 

司法院統計,16件國民法官審結案中,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死罪」類型有7件最多,其次則是殺人罪相關案件共5件,其他案件還包含傷害致死罪、妨害交通致死罪、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等類型;另有12件案件經裁定不執行國民法官參審。

(圖/司法院)

關於這16案被告的後續行動,有12人提起上訴,上訴率為75%。司法院刑事廳李釱任指出,全台首起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新北地院審理的家暴殺夫案,被告未提上訴;備受關注的台北地院「啞鈴弒父案」,被告也在提上訴後又撤回。

參審國民法官共152人 性別均衡、中年人較多

第一階段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共約13萬人,經過層層篩選、抽選及個別民眾拒絕被選任,最終實際參審的國民法官有96人、備位國民法官56人。

從性別來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總數中有77位是男性、75位是女性,與全國人口性別比例相當。

李釱任表示,選任過程中有較多女性表達不願意參加,原因多為工作上或家庭上有重大需求,或是有看護教養的必要,反映女性因工作勞動或家庭照顧,對公共事務參與意願略低。

年齡部分,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最多人介於40至49歲,第2高則是30至39歲;還有2位備位國民法官年齡已達70歲以上。

李釱任補充,報告只針對審結的16案,樣本數較小,並不代表特殊意義,所以報告內容僅為客觀數據的呈現,未加入太多主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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