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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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遇害案 二審精神鑑定逆轉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鄭姓男子殺害,一審嘉義地院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判無罪,二審時台南高分檢檢察官和被害家屬認為,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對嫌犯的精神鑑定沒證據力,要求重新鑑定。台南高分院送請成大醫院鑑定,出現不同結果,認為鄭姓被告行兇時有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但只能減輕刑期,不能判無罪。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在列車上處理補票問題,卻遭到鄭姓男子殺害。兒子的過世,加上丈夫抑鬱而終,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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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嫌家屬無力具保 全案送台南高分院審理
|鐵路警察遭刺殺案,鄭姓被告一審獲判無罪後,今天嘉義地院重新裁定,將交保金提高到100萬,因為被告家屬表示,無力具保,全案移交台南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有逃亡再犯之虞,裁定收押。 而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已經和衛福部達成共識,要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不過,衛福部長陳時中坦言,地點選定很困難。 涉嫌刺死鐵路警察的鄭姓被告,嘉義地院一審判處無罪,原本裁定50萬交保,但台南高分院兩度撤銷原裁定,嘉義地院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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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兇犯保金 夯到100萬.限一日內攢齊
|刣死鐵路警察的案件,嘉義地方法院佇一審用著思覺失調症,判姓鄭的被告無罪。今仔日嘉義地方法院第三次裁定,交保金提懸到一百萬,被告家屬無才調討保,下晡照上訴程序,全案送交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另外,法務部和衛福部初步達成共識,拍算欲設一个司法精神病院,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講,地點設佇佗,是上困難的。 涉嫌刺死鐵路警察的鄭姓被告,嘉義地院一審判處無罪,原本裁定50萬交保,但台南高分院兩度撤銷原裁定,嘉義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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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二度抗告成功 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鄭姓被告一審判無罪,裁定5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二度抗告,經台南高分院提出五項理由認為被告有羈押必要,發回嘉義地院重新裁定。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嘉蘭,今天(4日)對外發表重新裁定結果:「限定被告要在裁定生效後24小時的期間內,繳納保證金100萬元具保,如果期間之內不具保的話,具保失其效力,仍然繼續羈押。本案檢察官已經在5/1提起上訴,全案卷證上訴流程,我們同仁已經在假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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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重裁仍可交保 檢方今再提抗告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到刺殺身亡,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嫌犯無罪,5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前天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更裁。嘉義地院重新更裁後的結果,被告仍然是50萬元交保,但增加限制住居等8項條件。檢方今天再提抗告,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對判決表示失望。 去年七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在火車上制止鄭姓男子遭刺死,一審宣判無罪,引發社會輿論嘩然,嘉義地方法院諭令鄭姓男子以5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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刣警案重裁後猶通交保 檢方今閣提抗告
|舊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予人攑刀刣死的案件,嘉義地方法院認定,嫌犯有思覺失調症判無罪,50萬交保。檢方抗告重裁了後,法院維持原判,檢方今仔日第二改提出抗告,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對判決表示失望。 去年七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在火車上制止鄭姓男子,遭刺死,一審宣判無罪,引發社會輿論嘩然,嘉義地方法院諭令鄭姓男子以50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立刻提抗告,但嘉義地院重新裁定之後,維持原判,只是增加定期就診服藥,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