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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修正附帶決議 醫界批落日條款「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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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所有持國外學歷者,均須先通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才可報考醫師國家考試。不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但7項附帶決議,卻遭牙醫界強烈反彈,質疑是圖利特定人士,放寬學歷審查。上午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


「學歷把關要守住,實習名額不偷渡。」

來自全台8大牙醫系所的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代表,以及醫界人士,週五上午召開記者會,抗議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挾帶7項附帶決議。

其中第7項「落日條款」,允許今年底前取得海外9大地區牙醫科系「入學許可」者,可以免除教育部學歷甄試。他們批評,這根本是為海外學歷返台執業者開後門。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理事長趙御婷認為,「過去曾有案例,是高中一或二年級的學生,家長因為擔心他在隔年學測或指考,無法考取國內牙醫學系,因此先行購買國外的學士學位,以便日後申請學士後牙醫學系就讀。」

此外,根據統計,海外學歷牙醫科系學生,每年歸國人數約600名,國內每年牙醫系錄取名額僅有400名。醫界人士擔憂,若大幅放寬海外牙醫系學生回台實習,不僅影響國內學生受教權,也影響教學品質。

台大牙醫系助理教授王東美說:「一下子大幅開放國外學歷者實習,就會造成教學現場能量不足,實習品質一定會低落。」

衛福部長薛瑞元回應,「修法之後的話,這一條路大概已經大部分是擋掉,所以至少,意思是說,他們還是要經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才能夠來進入去參加國考。」

對此衛福部強調,立法院附帶決議,主要是針對修法前已經回國通過醫師國家考試第一試,因實習容額限制造成等待數年,無法完成實習要求,影響參加國考第二試的考生權益,因此提出解決方案,現在還在聽取各界意見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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