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抱病值勤後病逝 勞部認定長榮濫用惰勤考核
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抱病值勤,返台後住院不幸病逝,勞動部調查後認定,長榮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而過程未及時通報和啟動機上衛星醫療系統,處置不夠周詳,調查中,家屬和部分組員都表達孫姓空服員在抵台後,未獲及時相關協助,且檢視孫姓空服員在國定假日出勤班表,調移日期不明確。
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明,「有關這個國定假日調移不明確,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37條,我們也會請桃園市政府來做依法的處理。」
至於孫姓空服員案是否涉及職場霸凌,勞動部已要求長榮航空啟動「疑似不法侵害事件調查程序」,限期2個月內完成;另也取得家屬同意,將調查結果與相關病例由專科醫師判讀,協助家屬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指出,「公司在10月17日公開說已經取得家屬的諒解,這件事情並不是事實,呼籲長榮航空和這位座艙長,能夠趕快出面和家屬談有關賠償責任的部分。」
長榮航空則回應,出勤規範與考評制度已在日前做出調整,法規若更動將配合修訂,針對機上執勤規範,已修訂手冊內容,並加強宣導和教育訓練。另外,對組員的「國定假日挪移」有違法疑慮,會向主管機關釐清適法性問題。
民航局指出,長榮在本案作業流程確有需要改進之處,若查有違反《民用航空法》最高可罰300萬元。而勞動部也宣布為保障勞工請病假權力,已啟動修法,勞工1年請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動部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解釋,「為了避免外界解讀勞工請假超過10天,雇主就可以以請病假做不利處分,考核應該以勞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跟實際的績效為綜合考量。」
勞動部表示,修法前諮詢專家學者以及勞資代表,認定帶病上班是公安問題,新制力拚明(2026)年1月起上路,雇主若違法將被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