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免量表聘外籍看護8月上路 勞動部宣布6大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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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在立法院聯手通過,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罹患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可聘用外籍看護工的新制,8月1日上路,勞動部估計,將增加10萬名看護的需求,為了降低對重症家庭的衝擊,勞動部今天宣布六大配套措施。
8月1日開始,80歲以上長者、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不必巴氏量表評估,可聘用外籍看護工,勞動部評估將新增10萬名看護需求,而目前已出現重症家庭看護工,要求加薪現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重症的家庭反映,家裡面原來聘請的外籍看護工突然要求加薪,或者是直接跟雇主反映,希望能夠轉換到照顧工作更為輕鬆的家庭。」
全台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19.7萬,要降低外看想「棄重擇輕」衝擊,勞動部提六大配套,首推「輕重分流、重症優先」,讓重症案件1日完成國內推介,一般案件要7日,另外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順位最優先,重症家庭也可以可跨業別承接移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指出,「重症失能者,因為他們先天弱勢,或者是後天失能,有急迫的照顧需要,所以應該要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的制度。」
此外勞動部也要增加188位第一線行政人力,以及擴編11.8億元預算提供喘息與短期照顧服務。民間團體雖樂觀其成有配套,但指出,重症案件能否比一般案件更優先送件才是關鍵,但問題這並非掌控在申請者手上,而是仲介手上。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表示,「變成所有的資訊,所有的申請程序的發動者,完全是掌握在仲介的手上,他會不會刻意地把重症的按住,慢慢提出申請,那慢慢提出申請對政府來講,它大概就是沒辦法接收到這個訊息。」
社福總盟憂心,重症家庭首當其衝,到時恐怕找不到移工,或是聘請成本加重,甚至加錢也怕找不到人手。不過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批評,勞動部的新措施,流程規定太複雜,違反法律保留性以及禁止歧視原則,認為恐怕只是限制合法且有需要的長者。
吳仲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