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法院裁定可將居民「送中」 人權團體憂開創先例

(圖/美聯社)
紐西蘭最高法院4月13日裁定,接受中國提出紐西蘭居民涉嫌上海謀殺一案引渡要求。這項判決引起國際人權團體及長期關注中國問題專家的質疑,《BBC》更引述相關人士表示「這是令人擔憂的先例」、《CNN》也稱其為具有指標性意義的決定。若最終此裁決成真,將會是紐西蘭引渡囚犯至中國的首例。

中國當局指控的涉案男子名為金京燁(Kyung Yup Kim),在韓國出生,擁有紐西蘭永久居留權,他遭指控2009年涉嫌在上海旅行期間殺害一名女子。

根據法庭文件,一名任職酒吧服務生的上海女子死於謀殺案,警察搜索金京燁所租的公寓時,發現與女子DNA相符的樣本。據《CNN》報導,警方在當時表示,金京燁在電話中告訴一位聯絡人,他可能將一名性工作者毆打致死。法庭文件也表明,有證據顯示年輕女子可能從事性工作。

紐西蘭引渡中國爭議 長達10多年法律糾紛

2011年5月,紐西蘭即收到來自中國的引渡要求,最初紐西蘭拒絕履行。

金京燁則否認涉案,他的律師聲稱,在中國模糊的司法制度底下,金京燁可能會面臨刑求,並且受到不公平對待。

但在2016年,紐西蘭司法部同意接受中國政府的引渡要求,表示已尋求北京方面保證,金京燁將受公平對待,而後金京燁遂循法律途徑爭取推翻司法部這項決定。

到了2019年,紐西蘭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裁決,考慮金京燁人權可能受侵犯的風險,要求政府重新評估引渡中國的安排。

當時,中國外交部敦促紐西蘭儘速引渡金京燁,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並表示已從歐洲、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引渡260多名嫌疑犯,「充分顯示國際社會對我們司法制度的信任。」

事實上,紐西蘭與其他西方國家一樣,並沒有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2020年,紐西蘭還暫停了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原因是擔心中國在香港擴大法律影響力。

而這起上海謀殺罪就此爭議至今已逾13年,前述2019年上述法院的裁決,也於13日遭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推翻。

紐西蘭最高法院推翻裁決 同意將金京燁「送中」

紐西蘭最高法院13日推翻上訴法院的裁決,並表示願接受接受中國當局提出的「不會刑求金京燁」的保證,最高法院並稱「對金京燁不會面臨不公平審判風險感到滿意」,准許司法部接受中國的引渡要求。

最高法院指出,相信中國會信守諾言,理由是「(中國)屢行承諾的動機」及「兩國雙邊關係的力量」。

其中,中國提出的外交承諾包括金京燁將在上海拘留受審,紐西蘭駐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可以派遣代表,在調查期間,每48小時能夠探視金京燁一次。

最高法院裁決書提到,紐西蘭外長納奈亞馬胡塔(Nanaia Mahuta)2021年10月6日向司法部發出信件指出,中國正將此案視為「試驗案例」,以為未來成功引渡的要求鋪路,國際社會對本案的關注將能防止中方對金京燁的不當對待,因此她認為中方的承諾是可靠的。

馬胡塔表示,紐西蘭與中國在「有效的執法合作」方面有著「強烈的共同利益」,雙方已建設性合作多年。馬胡塔還指出,金京燁涉及案件為「非政治性」,面臨風險較低。

紐西蘭最高法院。(圖/取自維基共享)

人權觀察中國分部主任:紐西蘭送中開創「令人擔憂」先例

對此判決,金京燁首席律師艾利斯 (Tony Ellis) 告訴《BBC》,若紐西蘭政府認為中國的外交保證得以保護金京燁在拘留期間免受刑求,「他們是上當了」。

據多家外媒報導,中國司法系統的定罪率超過99%。艾利斯指出,過去10年多數國家已暫停向中國引渡犯人,「幾乎所有嫌疑犯都會在審判前認罪,因為他們知道不認罪後果就是遭到刑求。」

艾利斯認為,金京燁可能遭受無法檢視的折磨。「在中國是系統性的......現在它已變成一種新的折磨形式,任何外交保證都無法防範。」艾利斯表示,他已再次致函紐西蘭司法部長,希望能制止引渡。

艾利斯說,自中國2011年首次提出引渡後,金京燁已被關押5年,隨後以配戴腳鍊為條件獲保釋,這讓他成為紐西蘭近代歷史上未經審判關押時間最長的拘留者。

針對此一判決,也激起國際人權組織及長期關注中國問題專家的抨擊。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與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呼籲勿將金京燁「送中」。

紐西蘭奧塔哥大學法律與社會中心主任安娜海(Anna High)對這個決定深感不安,「中國的刑事司法系統存在嚴重且有據可查的問題,若認為外交承諾是將某些人移交該系統的充分基礎,這個想法非常天真。」

人權觀察中國分部主任蘇菲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更在Twitter發文指出,紐西蘭法院忽視了「正義」的部分。她並對紐西蘭接受中國政府說詞感到震驚,「紐西蘭沒有理由加劇不公正,並開創這令人深感擔憂的先例。」

《CNN》報導,艾利斯正準備將案件呈交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提出告訴,尋求新的司法審查,並依據金京燁的身體狀況惡化——包括嚴重抑鬱症、小腦瘤以及肝臟和腎臟疾病——提出反對理由。

若進一步申訴失敗,是否引渡金京燁的決定則取決於紐西蘭司法部長克里斯法福伊(Kris Faafoi)。英國《衛報》報導,部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部長將認真考慮,他目前不會進一步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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