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產認證才叫「鮮乳」 7/1動物乳新名一次看
食藥署6月公告修正鮮乳標示規定,明定7月1日起,僅取得「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等驗證標章者,才可以標示為「鮮乳」,若是進口液態乳、還原乳等,均不得以「鮮乳」名稱標示。
新修正規定內容為何?
食藥署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為《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修訂用詞和標示規定,原本「鮮乳」用詞改為「食用動物乳」,食用動物乳品名應標示「牛乳」、「羊乳」等名稱;而「鮮乳」在修正後,僅能用在取得「鮮乳標章」,或台灣優良農產品(CAS)、產銷履歷農產品(TAP)等驗證標章的產品。
鮮乳標章如何辨識?
2024年7月農業部推出「臺灣鮮乳」新版標章,強化國產乳品意象,舊版鮮乳標章停止流通。 農業部6月已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台灣鮮乳標章」證明標章,並正式獲准註冊,並自年7月起配合鮮乳品名標示規範正式上路。
鮮乳標章是針對國產生乳,政府依據乳品工廠每月向酪農收購的合格生乳量,及其所實際產製的鮮乳量核發鮮乳標章。至於較小規模酪農戶若未販售生乳給大廠,不易申請鮮乳標章,但可以申請CAS、TAP標章。

為什麼要修正鮮乳標示規定?
台灣每年產生乳約45.3萬公噸,其中85%製成鮮乳。台灣與紐西蘭2013年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透過降低關稅擴大農產品交流;紐西蘭液態乳因此逐步減關稅,直至2025年以零關稅進入台灣。
加上今年2月台美關稅貿易協定簽署後,針對美國液態乳的進口關稅將取消,農業部當時決定,將鮮乳標章升級為「證明標章」,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鮮乳」名稱,為台灣酪農業建立制度防線。
美國、紐西蘭液態乳可保存約90天,台灣鮮乳僅約2週,在原規範下同樣叫鮮奶和鮮乳,酪農認為會讓消費者混淆,應做出區隔。
市售乳品怎麼分辨?
| 類型 | 標準 |
| 鮮乳 | 取得「鮮乳標章」或取得CAS、TAP等驗證標章的國產乳品 |
| 牛乳、羊乳 | 乳含量100%,經殺菌後生乳並以全程冷藏保存的進口液態乳等 |
| 保久乳 | 使用生乳或食用動物乳,乳含量100%,經商業滅菌可常溫保存 |
| 調味乳 | 添加其他原料,使用生乳、食用動物乳或保久乳,乳含量達50%以上 |
| 乳飲品 | 添加其他原料,有使用乳粉或濃縮的還原乳,乳含量達50%以上 |
根據食藥署資訊,保久乳是以生乳或食用動物乳為原料,經商業滅菌後,可常溫保存之產品;調味乳則為乳含量達50%以上,使用生乳、食用動物乳或保久乳,並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製成的產品;乳飲品則是以乳粉或濃縮加水還原成與原食用動物乳比例相同的還原乳,乳含量須達50%以上。
手搖飲品項名稱也須因應新規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食品等容器、包裝上的標示,不得有不實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在食用動物乳新規上路後,若手搖飲業者未使用符合規定的國產「鮮乳」,商品名稱「鮮奶茶」則應調整為「牛乳茶」或「牛乳紅茶」等,以符合規範。
地方衛生局表示,新制上路後如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不實、誇大等,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