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董事會解聘校長案教部同意 校長喊冤將提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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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高雄路竹區的高苑科大,發生境外生招生爭議。學校董事會提出解聘校長趙必孝的決議,昨(9)日教育部「原則同意」,並要求董事會要在18日前完成捐資1億元。董事會表示,將在6個月內完成新校長遴選,但趙必孝喊冤,認定教育部有行政瑕疵,將提起訴願捍衛自身名譽與權益。
暑假期間,高苑科大的學生不多,教育部在昨日原則同意董事會提報解聘校長趙必孝,認為趙必孝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還有停車場費維護費短收處置不妥等狀況。
對此,趙必孝回應,「教育部應該要依照私校法,這教育部的法規,而不是依照高苑本身的內規,這行政上很重大的缺失,開了一個惡例,可以任意解聘私校的校長,這是很可怕的案例,所以根據這個,我決定提出行政訴願。」
校長喊冤表示,招生爭議向教育部申覆卻未獲回應,而停車場費短收簽定和解書,是為了全數收回費用,才讓對方分期付款,對於教育部同意解聘的決定,將採取法律行動。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會長邱翼松表示,「我們的教職員已經3個月沒有領到薪水,但是教育部為我們做過什麼嗎?完全沒有。」
高苑科大學生許同學說:「我只希望繼續讀下去,(學校)輸出一些資源給我,讓我們繼續讀到畢業。」
學校風波不斷,師生都很憂心,董事會強調會在6個月內遴選出新校長,但教育部也要求校長辭任後,董事會得在18日前捐資1億元,撥付教職員薪資。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如果他們董事會願意依照承諾捐資,那教育部要不要撤回這個解散董事會的處分,那這個決定權在教育部。」
全國私校工會表示,董事會與校長的惡鬥受害最大的是全校師生,後續還有學校積欠教職員薪水,遭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散全體董事職務的狀況要面對。
私校工會認為,教育部有最大的裁量權,應思考若董事會捐資後,撤回這決定,讓學校回歸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