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衝擊下,營運困難的私校如何退場,備受關注。教育部今天召開,第1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出席委員通過對花蓮縣國光商工等6所已停辦私校,依據今年5月上路的私校退場條例,辦理清算剩餘財產,解散後剩餘財產必須歸公。
教育部於本(7)日下午第4次退場審議會,公布第3波專輔學校名單,分別為環球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以及明道大學。教育部連2日公布審議結果,累計有7所學校列為專案輔導,除了和春技術學院要在一年內停辦,首府大學改善至113年,其餘學校改善期限皆到112年5月31日止。
教育部今(6)日召開第2次私校退場審議會,決議將大同技術學院、高苑科技大學列為專案輔導學校,限期改善至明(112)年5月31日止。
民眾黨上午偕同前國立大學校長以及私校工會舉行記者會指出,私校未列入專案輔導前,可依私校法退場,清算校產形同開後門,呼籲教育部明確將退場條例定位為特別法,優先適用。此外,少子化衝擊加劇,應平衡公私校資源、同步減招以利優質私校存續。
蘭陽技術學院不敵少子化,111學年度起停辦,因為不是專輔學校,按私校法規定,停辦後將有3年的改辦或改制期限。私校工會指出,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私校退場採雙軌並行,聰明的私校若評估未來前景不佳,主動申請停招,不只有3年轉型期,剩餘財產可捐私校法人或財團法人,彈性較大,恐成未來私校退場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