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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規定廚餘養豬廚餘車 11/18前均須加裝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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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解禁後1週,外界關心是否會開放廚餘養豬,農業部表示,豬農裝設監測系統、落實蒸煮,落實地方稽查3要件,可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開放。另外,也規定18日前所有廚餘養豬廚餘車都須加裝GPS。而12月6日前就會將即時監控廚餘蒸煮入法,違者最重可廢止再利用許可證照。

台中爆發非洲豬瘟後,7日全面解禁後1週,14日下午再度召開中央應變會議,會後表示,仍對豬隻拍賣市場、屠宰場等高強度採檢,結果仍是全面陰性。此外外界也關心,包括台中市以及多個縣市喊出要禁止廚餘養豬,中央是否開放的態度。

台中市長盧秀燕說,「我們現在還在跟所有的豬農,還在跟所有相關的行業進行討論,我相信中央不會做,我們會做。」

農業部長陳駿季指出,「這3個條件滿足以後,更重要就是要地方政府同意,因為所有的地方廚餘再利用,是由地方政府核發的,如果地方政府不同意的時候,相對的這3個前提就沒有必要執行。」

禁止廚餘養豬縣市,除了先前的雲林、花蓮、台東之外,爆發非洲豬瘟後,新增高雄、台南、嘉義縣、苗栗與宜蘭;台中與屏東則還在討論研議。

農業部進一步表示,恢復廚餘養豬必須要有蒸煮設備符合法規、落實地方稽查、法令完備3項前提,可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開放。

環境部強調,已著手修訂《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強化對於廚餘再利用的相關規定,預計12月6日修訂完成公告。

環境部環管署副署長林左祥說,「我們目前在研議怎麼樣來修訂,把這個即時監測的這部分,放到我們的法規裡面去要求,未來養豬戶如果要用廚餘養豬的話,一定要裝設自動連續監測。」

不滿農業部打算解禁廚餘餵豬,全國養豬協會預計12月4日北上抗議,批評中央不敢擔當,將整個豬產業置於風險中而不顧。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表示,「不敢擔當啦,落日條款在哪裡,事業廚餘跟家用廚餘禁掉就好了嘛,我們講得很清楚,數字也跟你講得很清楚啊。」

農業部表示,已規定18日前所有廚餘養豬廚餘車都須加裝GPS,加強監控廚餘流向,而未來也將針對惡意違規的廚餘養豬戶,將直接廢除該場的「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至於養豬協會呼籲直接全面禁用廚餘,後續還會再跟豬農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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