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穿線行人停讓執法標準 回歸人車間隔3公尺
楊舒晴 薛宜家 林志堅 朱鳳治 吳其昌/彰化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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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公布,斑馬線有行人,無論距離遠近都要讓,引起可能會阻礙交通的反對聲浪。昨(26)日交通部和警政署等相關單位開會後拍板執法標準,要回歸到現行車輛和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
十字路口紅燈亮起,汽車駕駛放慢速度停下,這時左邊突然出現一位行人,未依照規定走行穿線,一路穿越車輛,接著直接撞上右側騎士,騎士沒有防備,重心不穩摔倒、車也翻覆。
車輛停讓行人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日前交通部公布,斑馬線有行人,無論距離遠近都要讓,引起反彈。
交通部長王國材說明,「當時的確在2個單位的討論,希望用最嚴格標準確保行人的安全,可能會影響車流很大。經過這幾天的討論,我們覺得這樣的一個嚴格標準,能夠做一些調整比較好。」
預告修法引起反對聲浪,執法過嚴,也將影響車流順暢度。相關單位26日開會後拍板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和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因為新標準可能會衍生更多問題,第一線的執法單位也難以執行。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吳耀南表示,「汽機車暫停了以後,什麼時候可以再通過,這個我們會提出來討論。停讓可能會以庇護島、安全島或分向線,再當一個起點。」
逢甲大學智慧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認為,「2個單位其實沒有做到很好的整合,這也代表停讓行人的設置規範,或是停讓行人的執法上面,其實都沒有一個統一的做法。」
學者表示,「看到人就要停讓」確實是理想狀態,日本就有這樣的駕駛文化,但日本大眾運輸利用率遠高於台灣,在台灣車輛反而是大宗,如何保護行人又不造成交通混亂,需要全盤的規劃。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