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副署財劃法會被倒閣嗎? 發動門檻與後續影響一次看
什麼是倒閣?
倒閣的正式說法為「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因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長就必須下台,內閣也會隨之總辭,因此稱為倒閣。
台灣現行倒閣程序為何?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政院長不信任案須由立法院全體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提出,並於提出後72小時後召開審查會,且需在48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表決。
如果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不信任案通過,則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若不信任案未通過,未來1年內立院不得再對同一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無論不信任案是否通過,立法院都須把處理不信任案的結果呈送給總統。
以現今立法委員總數為113席計算,不信任案需由38位以上立委連署提出;通過門檻則需57票。而本屆立委席次組成中,民進黨佔51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陳超明、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人數雖足以單獨提出不信任案,但若要過關仍須仰賴跨黨合作。
倒閣案若通過會產生哪些影響?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條也指出,當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長得在辭職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若是在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則不得解散立法院。
而在立法院解散後,依法應於60日內重新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台灣有倒閣成功過嗎?
在台灣憲政史上,過去立法院曾3度提出倒閣案,但最終皆未通過。
首次倒閣是1999年李登輝執政時期,當時在野的民進黨與新黨以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就任後,治安持續惡化、遭總統府施壓調降證交稅等為由提出不信任案。當時立委席次為尚未修法改制的225席,但不信任案僅獲83票贊成,未達113席的通過門檻。
第2次是2012年馬英九執政時期,民進黨與台聯以台灣經濟困頓、政府帶頭油電雙漲、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黨政不分令民主倒退等理由,對時任閣揆陳沖提出不信任案,但最終同樣因票數未過半而失敗。
隔年民進黨與台聯再度以黑箱服貿談判、違法濫權監聽、發動政爭等7理由,對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不過同樣未取得過半數同意票以失敗作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