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遠洋漁船外籍漁工 常遭苛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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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遠洋漁船工作的外籍漁工,長期不受勞基法保障,雖然漁業署有增加「境外僱用」的漁工月薪必須達到450美元,約1萬3500元台幣,但民間團體發現,雇主還是會以「莫名其妙」的名義苛扣薪資。
漁船在汪洋中作業,漁業署統計,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達400多億元,位居全球前三,但外籍漁工人權團體指出,背後卻隱藏勞動剝削的事實,近期走訪印尼等地,訪談多位曾在台籍漁船工作的移工,結果得到的反應是,不願再重回台籍漁船工作,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成員李麗華說,「他們在離開他們自己國內的時候,就已經簽署這種不平等條約、這種賣身契式的契約規範,漁業署根本沒有真正盡責查處,(外籍漁工)他們也回家去過生活,不再敢來台灣的漁船工作。」
聯盟指出,來台的外籍漁工,分成境內和境外雇傭兩種,境內通常是近海漁船,漁工適用勞基法,境外則是遠洋漁船,長期不受勞基法保障,雖然漁業署去年新增規則,「境外僱用」的漁工月薪必須達到450美元,約1萬3500元台幣,但人權團體從漁工去年的薪資表發現,每個月都不符規定,只有320到340美元不等,而且雇主還會以「莫名其妙」的名義苛扣薪資,最後實領只有八、九千元,相當低廉。
人權團體認為,漁業署不熟悉勞動事務,主管機關應回歸勞動部,但漁業署回應,現實面難以「合而為一」,外籍漁工一律適用勞基法,也有困難,「遠洋漁船、尤其境外僱傭的漁工,遠離台灣、又在海上作業,要跟勞基法銜接,比較困難。」
漁船在汪洋中作業,漁業署統計,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達400多億元,位居全球前三,但外籍漁工人權團體指出,背後卻隱藏勞動剝削的事實,近期走訪印尼等地,訪談多位曾在台籍漁船工作的移工,結果得到的反應是,不願再重回台籍漁船工作,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成員李麗華說,「他們在離開他們自己國內的時候,就已經簽署這種不平等條約、這種賣身契式的契約規範,漁業署根本沒有真正盡責查處,(外籍漁工)他們也回家去過生活,不再敢來台灣的漁船工作。」
聯盟指出,來台的外籍漁工,分成境內和境外雇傭兩種,境內通常是近海漁船,漁工適用勞基法,境外則是遠洋漁船,長期不受勞基法保障,雖然漁業署去年新增規則,「境外僱用」的漁工月薪必須達到450美元,約1萬3500元台幣,但人權團體從漁工去年的薪資表發現,每個月都不符規定,只有320到340美元不等,而且雇主還會以「莫名其妙」的名義苛扣薪資,最後實領只有八、九千元,相當低廉。
人權團體認為,漁業署不熟悉勞動事務,主管機關應回歸勞動部,但漁業署回應,現實面難以「合而為一」,外籍漁工一律適用勞基法,也有困難,「遠洋漁船、尤其境外僱傭的漁工,遠離台灣、又在海上作業,要跟勞基法銜接,比較困難。」
若雇主月薪沒給付到450元美金,將開罰5到25萬元。人權團體要求蔡政府主動簽署相關國際公約,別讓新南向政策推動的同時,卻完全漠視來自東南亞移工的勞動處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