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9人害5人染HIV 校車司機被依32罪嫌起訴收押
中部一名感染HIV的校車司機,長年以宗教名義,性侵多名女性,更造成疾病傳播。
全案是在去年12月,地方衛生局人員協助一名HIV陽性的感染者疫調時清查交友圈,發現與2022年另一名成年感染個案,都曾接觸這名校車司機,更都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隨即報請地檢署偵辦。全案至今已經發現9人遭性侵,其中6人受害時為未成年人,5人感染HIV,校車司機也被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多項罪嫌起訴。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透過公衛端跟醫療端來協助確診的個案,接受醫療的一個處置,檢驗是陰性的話那我們也會提供相關的一些衛教的諮詢。」
不過,根據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有明確規定,學校運用、進用其他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詢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另外《兒少法》子法、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也規範不得有性侵害等犯罪紀錄,不過這名校車司機卻早有前科,外界關注破口從何而來。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學校人事能查到資料庫,也就是性平三法所做的裁罰紀錄,他有可能就只剩下一個註記,說他曾受裁罰而已,可是實質上我們是不會知道說真正的內容。」
教師團體指出,若為外包人員,通常是學校與客運公司簽約,只能依合約要求出示良民證,只要外包人員前科沒上升到《刑法》層級、甚至與被害人私下和解,就查不到,如今雖然有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但學校的資訊掌握仍相對有限,可能造成漏洞。
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說:「愛滋感染者的相處我們不要擔心,因為現在有4萬、將近5萬個愛滋感染者相處,那我們不要用獵巫的心態,認為他一定做了什麼才會感染,他感染了他就需要去做醫療。」
社福團體則強調,受害者心理壓力大,大眾應該了解相關疾病知識,減少恐懼與獵巫心態。另外,只要有風險行為就要落實檢驗,才能及早發現異狀。
※未經判決確定 應做無罪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