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將可以「日」請假 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職場與家庭兩頭燒是大部分上班族的寫照,職場媽媽施小姐坦言,之前在食品業工作,就曾看過同事因為育嬰留停,面臨職場和育兒兩難的困境。
職場媽媽施小姐說,「人情壓力上面,那我也會去想說,如果之後有小孩的話,那等於好像要常常一直麻煩跟拜託別人。」
行政院4日院會通過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將育嬰留停放寬為「可按日請假」、家庭照顧假「可按小時申請」,預計將在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民眾多半看好。
台北市民羅小姐表示,「不用(家庭職場)兩邊很難兼顧啊,就是說如果可以彈性調整的話。」
台北市民曾小姐認為,「一天一天的會比較好,比那個一個月一個月彈性。」
根據勞動部規劃,育嬰留停可以日為單位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請60日,申請期間其中6個月仍可請領8成薪。此外,有家庭照顧需求者,現行一年7天家庭照顧假和7天事假,也能以「小時」申請,共計112小時,可彈性因應家庭需求,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而為了鼓勵雇主包容勞工需求,政府將給予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勞工申請育嬰留停1天,我們就發給定額1000元的獎勵金給雇主。」
勞動部長洪申翰說,「可以預期的部分要5日前提出,針對臨時性的比方說剛才說到腸病毒、小孩流行性感冒,1日前或者是如果是當日臨時狀況的話,可以當日委託他人來幫忙申請。」
民團則點出3大缺憾,建議育嬰留停未來可學習歐洲國家邁向「1小時」申請彈性,並將適用小孩年齡從3歲延長到8歲,也提醒對於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家長,代班同事的加班時數可以突破《勞動基準法》法定上限,恐怕會造成同事反感敵視,呼籲雇主應提供更多薪資給職務代理人。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回應,「勞動部應該要鼓勵雇主,把這個1000元付給那個加班的或是職代的人,讓你的同事得到一些津貼,這樣大家覺得職場互助,我沒有虧那麼大。」
王兆慶認為,雖然目前法規沒有強制,建議勞動部在新制試行一段時間後,再看後續是否要修法強制補貼職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