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揭開體育教育長期問題!【獨立特派員】
各界施壓促正義 台師大姍姍來遲道歉
事件最早可追溯至2023年11月。台師大女足隊員透過立委陳情,指出隊員長期遭周台英強迫抽血。儘管校方隨後展開調查,今年4月霸凌調查委員會即已認定霸凌事實成立並建議解聘,但最終教師評審會的輕判引發學生不滿。直到2024年7月,社群媒體上流出抽血影片,爭議內容引起社會關注。7月15日,受害學生簡奇陞露面具名指控,才迫使校方與主管機關出面回應。

7月19日,台師大召開記者會,校長吳正己承諾將面對錯誤並妥善處理。周台英則在鏡頭前道歉,表示因事件處理不夠嚴謹,造成學校與球員心中的壓力,並強調自己一生只為女足奉獻。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表示,將會同國科會全面清查相關研究計劃,一併處理學術倫理與霸凌案。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更直言,台師大身為體育界龍頭卻未盡責,令他非常痛心。在外界壓力下,台師大終於決議解聘周台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也註銷其教練證,終身不得再申請資格。
法律與學術倫理的違規:未經同意與程序瑕疵
這個事件涉及的核心問題,在於違反《人體研究法》及相關倫理規範。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指出,研究計畫申請內容與實際執行不符,部分試驗未經人體試驗委員會(IRB)審核,且抽血過程未事先取得學生同意,僅要求事後補簽同意書,形同無效。
法律層面上,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孟秀分析,若以學分作為威脅,可能構成恐嚇;強迫學生接受非學習義務範疇的抽血,涉及強制罪;若研究計畫與經費使用與申請不符,甚至可能觸及詐欺。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林綠紅質疑,身兼教練與教師雙重角色的人員,在從事研究時是否可以自己球隊隊員作為研究對象,認為這是需要討論的核心問題。林綠紅批評,台師大顯然不知道轄下的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在校內進行多少研究,未能善盡告知學生受試者權利的責任,也未提供適當的投訴管道。
林綠紅痛批,台灣人體研究法早在2001年即已頒布,施行多年後仍出現如此嚴重的研究倫理缺失,感嘆即使有了法規卻無法保護學生,直言相關成人應負完全責任。
體育班制度積弊 權力不對等根深柢固
台師大女足案不僅揭示個別違規,更反映台灣體育教育制度長期問題。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在權勢不對等下,研究倫理往往被拋諸腦後。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也罕見發聲,直指體育班長期默許「例外對待」,讓學生權益淪為犧牲品。

制度面上,台灣體育班以奪牌為首要目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明訂,若連續三年未得名,體育班最嚴重將遭停辦,導致學生學習權利被剝奪。馮喬蘭批評,體育班常被視為「割讓」給教練的領域,校方鮮少介入監督,學生在訓練與課業之間常失去平衡。石明謹補充,體育班制度篩選快速,以運動成績為唯一導向,缺乏培養學生生活與知識能力的設計,更導致霸凌與性侵事件頻仍。簡奇陞則以自身經驗說明,高中體育班學生程度差異極大,導致課業學習困難,顯示體育班制度的缺失。
國外經驗啟發 雙重職涯發展值得借鏡
相較於台灣體育教育的困境,國外的運動員培養模式提供不同的思維。日本與歐洲多採俱樂部制度,重視「雙重職涯發展」。琉球Deigos俱樂部領隊岩井香壽美表示,他們強調球員在足球與職業生涯並行的發展,避免運動員畢業後失去出路。

對比國外運動員的養成過程,馮喬蘭建議,若國家要培養年輕選手,應採用球隊或社區隊伍模式即可,無需設立專門準備比賽的體育班制度。馮喬蘭認為,將整個班級設定為比賽人才庫對學生並不公道,因為人生道路應該有多元選擇。
個案之外的體制反思
台師大女足案爆發至今已將近一年,相關責任與真相仍待調查。事件不僅涉及周台英個人行為,更暴露出台灣體育教育制度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缺陷。從學術倫理失守、校園霸凌到體育班制度的奪牌迷思,問題交織成網。教育部已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台北地檢署亦立案偵辦,改革方向才剛啟動。此案提醒社會,唯有正視並改革體制,才能避免同樣的傷害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