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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條件開放未成年性別手術引議 歐美各國年齡限制為何?有其他治療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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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新訂「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其中對於12歲至未滿18歲性別有適應困難者,經專業評估後,可執行性別手術的建議原則,引發外界討論。目前歐美各國對於未成年人進行性別手術的限制為何?是否還有其他非手術的治療方式?為什麼近年歐美國家對青少年接受性別手術的態度逐漸出現轉變?

為讓醫事人員更了解多元性別族群的醫療需求,降低因性別認同、性傾向差異造成就醫過程中的阻礙或歧視,衛福部2024年12月訂定「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其中「未成年雙性人之醫療手術共同性建議原則」內容,近期因相關年齡限制引發外界議論。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建議原則內容中提及,未滿12歲者,除非經專業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否則不宜執行性別手術;12歲至未滿18歲,則須為適應困難者,才可在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執行手術;滿18歲者,則同樣仍應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始得執行。

衛福部指出,此原則旨在避免雙性或性別不明兒童,過早接受非緊急和不可逆轉的性別手術,也強調醫師若遇到需以醫療手術才能改善雙性或性別不明的未成年者,應以病人最適健康利益做考量,並經專業醫學、心理、社會評估確認手術必要性後,才可施予手術。

歐美各國對於性別治療的年齡限制為何?

歐美各國對於未成年者是否可接受性別醫療干預措施的態度不一,目前普遍採用的醫療作為包含青春期阻斷劑、跨性別荷爾蒙治療與性別手術等,其中針對12至18歲的未成年人,可採用的醫療方式主要為青春期阻斷劑與跨性別荷爾蒙治療。

不過由於相關的醫療措施很大部分不可逆,因此各國普遍皆會在施行前設下評估門檻,以排除那些性別不安症狀可能隨著成年後消失,或是有機會透過其他手段改善性別焦慮的個案。

為何部分國家對未成年性別治療態度出現轉變?

《紐約時報》報導,目前世界各國對於未成年兒童與青少年性別治療的相關規定,主要來自荷蘭臨床醫生2012年提出的「荷蘭方案」,以及2014年荷蘭團隊發表,關於早期荷爾蒙治療有助改善性別不安年輕患者心理健康的著名研究。

不過,近年由於各國尋求性別治療的青少年人數激增,根據丹麥醫學雜誌資料,西方各國在這10年間普遍增長幅度達數千%,因此包含英國、丹麥、瑞典等國在內的歐洲國家,對於兒童與青少年的性別治療態度近年已轉趨保守。

丹麥醫學雜誌2023年的文章指出,由於青少年變性率不斷攀升,醫界對於荷蘭研究普遍性感到擔憂,也證實未來將對未成年性別治療採取更謹慎作法。雖然目前丹麥法律規定,年滿15歲者即可在無須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服用青春期阻斷劑與荷爾蒙,不過未來該國將優先考慮改以心理、社會支持與其他非侵入性的治療方法解決性別困擾。

芬蘭在2020年時提出建議,改以心理治療作為患性別不安青少年的優先治療方法;2022年時,瑞典也宣布,限制僅在特殊情況下才能進行性別荷爾蒙治療。

英國則是宣布,從2024年4月起不再提供未成年者使用青春期阻斷劑,同時建議醫事人員提供未成年服用睪固酮、雌激素等性別荷爾蒙時須「格外謹慎」。推動此項政策改變的醫生卡斯(Hilary Cass)表示,在此之前對於青少年性別治療有益的證據,皆是「建立在不穩定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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