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3年終上86頻道 一文看懂鏡電視申設爭議

2020鏡電視申設 首創外部公評人制
2020年5月,鏡電視獲經濟部商業司核准設立,首任董事長為裴偉,創設外部公評人制度,確保新聞內容符合正確、平衡、公平,也要處理公眾申訴案件,成為國內新聞台首例。
鏡電視隨即向NCC送件申設新聞台頻道,卻在同年8月舉辦的外部諮詢會議初審挫敗,申設案擱置長達1年。
歷經2年才通過核准 近10年首家新聞台
時隔1年,2021年8月NCC再度審理鏡電視申設案,不過傳出主委陳耀祥在過程中下指導棋,外部評審委員因此不滿而罷審。同年9月30日,陳耀祥在立法院備質詢時否認此事,並表示鏡電視在外部諮詢會議順利過關,將送NCC委員會審議。
2022年1月19日,NCC核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是繼2012年UDN新聞台後,近10年首度獲准申設的新聞台,不過NCC也附帶通過12項負擔、14項附款以及16項行政指導等決議。
換董風波 一個月換4人
雖然獲准申設,但鏡電視內部卻出現3次換董風波——2022年3月4日,時任董事長陳建平在董事會中被指控「干預新聞自由」,遭免除職務。不過李永豐接手董事一職僅11天,就表示換董被操弄為政治事件,以壓力過大為由辭職,由導演楊雅喆接任。
不過在3月29日,鏡電視又宣布由前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取代楊雅喆,等於一個月內換4任董座。
蔡壁如揭露鏡週刊39人領電視薪水 鏡電視反駁
就在鄭優成為董事長當天,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揭露,經調查發現,在2021年9月,至少有39人領鏡電視薪水但實質為鏡週刊工作,因此決定檢舉違法共用人力。
鏡週刊發聲明回應,在函覆NCC函文中已清楚說明除依營運計畫書之編制內員工外,另有專案聘僱人員,負責公司籌設等相關工作,包括精鏡傳媒員工,在籌設工作結束後已全部離職。
鏡週刊也因此作出反擊,強調針對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洩密與瀆職責任、蔡壁如與勞動局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將提出告訴,追究法律責任。
陳椒華公布裴偉錄音檔 指府院干預
2022年9月27日,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公布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錄音檔,指控時任董事長裴偉在會中提到「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府方的人是用洪耀福做代表」、「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的啦」等,顯示政府插手干預鏡電視案。
雖然鏡電視發聲明,表示股東會議上並沒有陳椒華指涉的討論內容,但前董事長陳建平反駁,指出該錄音確實是股東會完整經過的一部分,同時強調可提出完整音檔予相關權責機關。隨後,第三方鑑定機構「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也鑑定該錄音檔無經過剪接、變造疑慮。
主委陳耀祥遭列他字案被告
今(2023)年3月,台北地檢署為釐清鏡電視申設案是否涉及外力介入,將陳耀祥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NCC回應,陳耀祥是因為蔡壁如的檢舉案被檢調機關列他字案,屬於司法偵查的正常程序,外界毋須過度解讀。
不過在野黨抨擊,時代力量認為陳耀祥應迴避鏡電視相關案件審理,國民黨更要求陳耀祥應立即請辭,靜候調查。
爭議聲中過關
NCC今(28)早審理鏡電視董監人事變更案和第四台上架案,不過遭在野黨多位立委赴NCC抗議。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表示,接獲NCC內部員工檢舉,1名對主張徹底調查鏡電視案的委員近日確診,無法出席會議,主委陳耀祥因此將鏡電視案排上今日議程,根本是強渡關山。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陳耀祥被列為瀆職罪被告,是帶罪之身,「怎麼好意思當主席?」他指出,立法院已要求在調查清楚鏡電視內部財務和金流前,不得審議更換董監事和上架的事宜,因此今天的議程「名不正、言不順」。
不過會議依舊進行,兩案最終以4比0順利過關,鏡電視確定上架86頻道,可於凱擘、台固集團等32家有線電視系統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