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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審照疑外力介入 陳耀祥列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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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辦鏡電視執照申設案,士林地檢署將時任董事長裴偉列為「他」字案被告;NCC主委陳耀祥涉案部分,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同樣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陳耀祥今(15)天到立院備詢時,被朝野立委緊緊追問涉案情況。

鏡電視去年初拿到NCC近十年來的首張新聞台執照,外界盛傳,背後有政治力介入,而且董事長一再更換,引發各界質疑。立委接獲吹哨者錄音檔,質疑鏡電視創辦人裴偉透過府院高層,向NCC主委陳耀祥施壓,引發軒然大波。

面對時力立委陳椒華質疑,陳耀祥回應,「檢調基本上來講,如果是刑案的部分來講的話,委員這幾天的新聞報導也有,包括背信案也好或包括其他案子近來,好像在士林地檢或是台北地檢這邊,他們有做調查中。」

NCC主委陳耀祥15日到立院備詢,遭到立委緊緊追問,因為檢方偵辦鏡電視的案子,陳耀祥涉案部分被移轉管轄至北檢,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指出,「你被列為被告,而且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瀆職喔,那這是一個很嚴重的一件事情喔。」

陳耀祥表示,「基本上來講我們是依法處理,這個可能應該有人去檢舉,或是什麼樣的因素啦。到底這個是他字案,還是偵字案,就目前來講,我並沒有接收任何相關的訊息。」

至於裴偉涉案部分,士檢將他列為「他」字案被告,至於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質疑鏡電視非常規交易,向北檢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等部分,檢方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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