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文章一大抄 小心侵權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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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說,保護著作權,是為了鼓勵創作者,不過美國著名的法學者,本身也是法官的,裡察波斯納,在他的著作,法律與文學裡卻說,過度的膨脹著作權,可能使得文學創作進入一個,黑暗時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接下來人權書摘單元,帶您來看這本書。法律與文學理察。波斯納著楊惠君譯商周出版說起莎士比亞這個名字,大概很少人不知道。在文學的世界裡,他是頂尖的創作者;但是頂尖的法學者理察波斯納卻說,把莎翁放在現代法律的量尺下,他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抄襲者。不信,看看下面這幾行詩吧。緊靠著她身旁兩側是一對可愛的小男孩,就像畫家筆下的小愛神,手上拿著小扇子,替她搧風。--摘自諾斯,普魯塔克她兩旁,站著一對可愛的帶酒渦的男孩,像微笑的小愛神,手拿著五彩的羽扇,替她打扇,好讓她納柔嫩的臉蛋兒涼快些,卻反而叫她的雙頰飛起了紅雲,倒像是他們煽的是火,不是風。--摘自莎士比亞,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他就是嚴重的侵權,因為他很多的抄襲啦,剽竊啦,借用啦,這樣的一些行為。]]抄襲,但是也創造了更多原來的作品中所沒有的附加價值。這是文學家經常做的事。不只莎士比亞,其他更多鼎鼎大名的作家,也都無法免除抄襲者的惡名。而如果法律規定,莎士比亞引用,或者改寫了別人的作品,得付一大筆錢,給被引用者,或者他們的繼承人,那麼引用許多莎翁的典故,創作出荒原的艾略特,也沒辦法省下這筆開銷。更糟糕的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法學大師懷疑,這些文學家,還能不能,或者願不願意創作這麼多的戲劇和詩歌。這個時候,著作權到底是在保護創作,還是扼殺創作呢?理察波斯納這本書的這個章節,並不主張取消著作權,只是要提醒大家,翻開世界文學史,或者文學理論史,如果想從裡面找到擴大保障文學作品著作權的依據,結果可能是白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