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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國勞工加薪可換移工名額 跨國勞動力方案內容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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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30)日祭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規劃開放製造業、旅宿及商港碼頭業等特定行業,每為本國勞工加薪2000元,就可獲得1個聘用移工名額。此外也將放寬製造業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雇主可申請資深移工全數留用,但仍不可超過總員工數一半。相關政策預計自明(2026)年1月起陸續實施。

行政院會30日通過由勞動部提出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並公布4大做法,包含特定產業為本國勞工加薪可換取增加移工名額、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旅宿及商港碼頭業開放外國技術人力,以及在海外設立延攬中心等,並擴增直聘的服務據點。

勞動部表示,除了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預計明年第1季上路外,其餘政策也將在明年1月起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

勞動部指出,依照國發會推估,台灣15到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至2040年會驟減300萬人;另一方面,推估至2030年時,製造業人力需求每年平均將增加1.9萬人、住宿及餐飲業則平均增加1.3萬人。為因應即將面臨的缺工挑戰,因此提出這次方案,期望在提升國人薪資待遇下,同時補足勞動力需求。

製造業本國勞工加薪換移工名額

根據勞動部規劃,將新增製造業移工附加名額核配機制,在既有的「3K5級制核配名額」外,未來雇主每為本國勞工加薪2000元,就可多1位移工名額,但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

而採取此方案的製造業雇主,聘僱移工名額上限也可由勞保投保人數40%提升至45%。此外,業者若想在增額的移工聘僱3年期滿後續聘,則需再次為本國勞工加薪。

(圖/勞動部提供)

製造業資深移工可全數留用

依據現行規範,製造業留用外國技術人力最高比例是25%,勞動部規劃將核配上限放寬至100%,也就是符合轉任技術人力條件之資深移工,雇主可申請全數留用,不過移工人數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數50%。

勞動部指出,此方案也將鬆綁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等規範,包含雇主對移工生活照顧管理改以勞資協議處理、移工聘雇3年期滿可轉換雇主或跨業轉換,並減少健檢頻率及項目等,期盼大部分中小企業皆可受惠。

(圖/勞動部提供)

開放旅宿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

勞動部預計開放旅宿業的房務、清潔、訂房和旅客接待等工作,以及商港碼頭或貨櫃集散站區域的設備控制、拆裝、地勤作業調度、起重機操作及機械修護等工作,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可直接從海外引進。

與製造業增額聘僱新規相同,旅宿及商港碼頭業雇主可在為本國勞工加薪後,額外獲得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一樣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在該移工聘僱3年期滿後,同樣需再為本國勞工加薪才能續聘。

(圖/勞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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