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審新北殺夫案 季婦被判刑7年2個月
陳祖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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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今(21)日宣判,經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討論後,被告季姓婦人遭判刑7年2個月。審判長指出,被告長期被家暴令人同情,犯後主動自首也配合調查,符合減刑條件,但因為是在被害丈夫無力反抗時行兇,因此無法再減刑。
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今(21)日宣判,經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討論後,被告季姓婦人遭判刑7年2個月。
審判長表示,被告犯後主動打電話報警自首也配合調查,符合減刑條件;雖長期被家暴令人同情,但在被害人酒後熟睡、無暴力行為時以菜刀、槌等兇器殺害因此無法再減刑。
審判長說明,檢方提出8至12年刑期略重,因此經法官和國民法官討論後,判被告季婦7年2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2022)年11月30日,新北市三重區63歲季姓婦人,趁72歲范姓丈夫酒後熟睡時持刀割頸、刺胸致死,季婦供稱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而動殺機,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
新北地院昨日進行最後一次審理庭,由被控殺夫的63歲季姓婦人出庭,接受辯方、檢方、法官和國民法官訊問。季婦供稱從民國74、75年起開始被范男家暴,比如打巴掌、強迫下跪道歉等,時間長達30多年,起因是范男懷疑她有外遇。
王介村 黃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