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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搭公車遭拒 基隆市營公車司機記大過暫調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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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4日晚間,發生一起202號市營公車駕駛拒載身障者的事件,基隆市政府今(9)日公布懲處結果,除了做出記1大過、暫調內勤的重懲外,也強調將比照北市等直轄市的作法,對妥善協助身障者搭公車的駕駛,研擬適當獎勵措施。

畫面中一名坐著電動輪椅的身障者被202號市營公車的林姓司機,以公車客滿為由要求他搭下一班公車,而且司機也以沒陪伴者等理由,讓這名身障者最終沒有搭上公車。

搭車民眾認為,「身障者也是有一個人權呀,你這樣給人家拒絕,不應該啦。」

另一名較年長的搭車民眾說:「我骨頭比較不好,(司機)一般都還可以。」

市府調查後,認為當時車上其實還有空間,駕駛卻沒要求乘客挪移讓身障者上車,認為拒載嚴重影響單位形象,9日公布懲處結果,對駕駛做出記1大過、暫調內勤的重懲。

基隆市公車處長陳新埤表示,「規劃一套這個App系統,方便我們身心障礙朋友在搭乘公車的時候可以使用App,司機進站的時候也可以先察覺說,這個站牌可能有我們的身心障礙朋友,目前有找那個電信業者在研究當中。」

基隆市社會處長楊玉欣指出,「不論各種障別,那標準的作業手冊應該要制訂出來,然後有獎賞的機制,那我想這樣會是一個更好的制度。」

除了開發App方便司機知道身障者那哪一站上車外,市府也將參考、比照北市等直轄市的公車經營作法,對妥善協助身障者搭乘的公車駕駛給予適當獎勵,並且請社會處研究相關的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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