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無理由不續聘 立委、民團籲主治醫師納勞基法規範
吳雅瑜 謝其文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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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醫院主治醫師面對定期契約,在約滿時遭院方無正當理由不續聘,導致工作權不保引發爭議。上午有立委與民間團體、醫師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將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維護勞動權益。
高舉標語喊口號,14日上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民間團體、醫師共同召開記者會,因為近日已發生多位醫師指控,在約滿後卻遭到院方無正當理由不續聘,導致工作權不保,因此呼籲政府應將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維護勞動權益。
前亞東醫院皮膚科王醫師表示,「聘期到的前一個多月,得罪了醫院的督導副院長,就聯合醫院的人員把我惡意的不續聘。」
屏基工會理事長詹智鈞說,「今天醫師沒有納入勞基法,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在於說,醫院會不會增加人力成本,而是因為他想要掌控醫師這個族群,他想要利用我可以任意的不續聘,來掌控醫師這個族群。」
詹智鈞醫師表示,自從蔡總統第一任時宣示醫師納入勞基法至今已經超過6年,但目前除了佔不到1成的私立醫院住院醫師約4000位外,其餘包括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及受雇主治醫師,都無法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之中。
而醫勞盟則說,若醫師以勞基法適用,只要行政院公告就可全面適用,要是另立專章恐讓主管機關衛福部及勞動部的權責不分。
醫勞盟理事曾家琳指出,「現在我們提出是,第一要盡速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第二個其實應該是健保人力專章,其實這有很多東西都是卡在一起的。」
勞動部勞動條件科長黃耀滄說,「衛福部考量醫療型態特殊,主治醫師自主性高,所以認為將主治醫師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難行之處。但是目前衛福部已經推動醫療法修法,為了保障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會規劃擬定這個聘僱醫師的勞動權益專章。」
衛福部表示,2019年曾送出醫療法修法版本,修法內容包括醫師工作契約、退休保障等,但醫界對此還沒有共識,相關修法持續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