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 揭多項亟待解決問題及建議
林靜梅 王興中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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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今(30)日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提出國內亟待解決的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及改善建議。
身處狹小船艙,工作超時,飲水與食物不夠,領到的薪資還不足額。外籍漁工惡劣的處境,也讓美國勞動部,將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重創台灣人權形象。今日上午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其中直指境外漁工與境內移工,有薪資差距與保障落差的問題。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表示:「這個漁工沒辦法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前,還是應該要比照《勞基法》的這些條件,不能讓這些漁工的勞動條件,完全交由市場來決定。」
現場播放專案報告影片,委員王美玉則針對權宜船與漁工仲介進行調查,發現不少嚴重問題,包括合法的漁工被申報失聯,而已經非常弱勢的漁工,因為層層手續費與兩邊仲介的剝削,導致領到的薪資都未足額。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美玉表示:「層層轉手產生高額的手續費,還有跨國匯兌的損失,這些可能都要轉嫁給,月薪才450塊美金的漁工來承擔。」針對匯款的手續費問題,印尼官方代表也曾為這些外籍漁工請命,應由雇主支付。
印尼代表處勞工部主任伍妲表示:「我是希望這個匯款的費用,能由雇主來負擔,因為漁工他們是比較弱勢的一方。」
此項專案是以監察院六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再進一步探究外籍移工的人權問題,針對制度上的缺失,提出加強制度補強、提升國際合作、完備勞檢法制、薪資直匯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