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修正草案 適用擴及教職員工
林曉慧 陳柏諭 / 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目前校園霸凌的定義,是指學生與學生間的行為。教育部提出校園霸凌修正草案最新版本,將適用範圍擴大到教職員工和校長,並在昨天舉行諮詢會議。不過會中有支持也有反對。
老師疑似對學生霸凌,將進入不適任處理機制,不過現行霸凌準則只適用學生與學生,教育部提出修正草案,納入老師職員工友和校長。長期以言語、文字、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間接欺負排擠都屬霸凌。
老師疑似對學生霸凌,將進入不適任處理機制,不過現行霸凌準則只適用學生與學生,教育部提出修正草案,納入老師職員工友和校長。長期以言語、文字、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間接欺負排擠都屬霸凌。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指出:「有時候如果一個霸凌事件發生的時候,你要走完這個程序,到最後你能真正的得到這個正義的伸張的時候,有時候是緩不濟急的。」
全國家長團體大表支持,因為處理不適任老師時程太久,直接納入師對生,受害學生立即獲保護。不過全教總認為,若納入過於粗糙,忽略管教意涵。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主要的是說怎麼去探究老師的一個,主觀上他到底是管教還是所謂霸凌,生對生,老師對學生,沒有輔導管教的職員工,他在法律上意義是不太一樣的。」
全教總主張應回到輔導管教辦法討論;人本教育基金會則強調,師對生以不適任機制處理,校園霸凌回到生對生較妥適,重點是,處理霸凌不能只停留在兩造間的修復式正義,而是去處理班級與學校文化。
全國家長團體大表支持,因為處理不適任老師時程太久,直接納入師對生,受害學生立即獲保護。不過全教總認為,若納入過於粗糙,忽略管教意涵。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主要的是說怎麼去探究老師的一個,主觀上他到底是管教還是所謂霸凌,生對生,老師對學生,沒有輔導管教的職員工,他在法律上意義是不太一樣的。」
全教總主張應回到輔導管教辦法討論;人本教育基金會則強調,師對生以不適任機制處理,校園霸凌回到生對生較妥適,重點是,處理霸凌不能只停留在兩造間的修復式正義,而是去處理班級與學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