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勞權治惡雇主 司法院要立"勞動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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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護勞工,司法院公布保障勞工權益的「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若有勞資糾紛,為預防壞雇主脫產,在資方敗訴後,法院將宣告假執行,勞工最低還可以免交擔保金。
堪稱台灣史上最大工殤事件的RCA案,受害勞工眾多,求償金額破億,官司纏訟近20年,從一審打到二審,裁判費就高達4000多萬,對勞工來說,時間和金錢成本都是龐大負擔,現在為了保障勞工訴訟權,司法院則擬定了「勞動事件法」草案,將能夠減徵或暫免勞工提告和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最低將減少到1/4。
==司法院民事廳長 邱瑞祥==
勞工在這個訴訟程序中 所遇到的
有可能的訴訟障礙 我們講到說
包括有時候的裁判費的部分
雖然我們按照
一般的規定上面來做處理
但是勞工他沒有這工作了
可能真的負擔不起
所以有關裁判費這邊
我們去做特別的處理
除了減輕訴訟費用的負擔和勞工舉證的責任,勞動事件法將擴大勞動事件範圍,納入建教生和建教合作機構間所衍生的爭議,並且組成有法官加入的勞動調解委員會,另外,為預防不肖雇主脫產、在資方被判敗訴時,法院將宣告假執行雇主的財產,而且勞工有低免交擔保金,針對司法院要定勞動事件法,勞工團體持正面態度,不過,對條文還有疑慮,認為在裁判費用和擔保金額,應該要明訂全免,才能真正保護到經濟弱勢勞工。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賀光卍==
經濟弱勢的家庭
他們根本還是負擔不起
所以我們認為說 在這個地方
我們還是建議國家
應該是完全的免負擔
那因為 核心是什麼
核心是他們都已經是經濟弱勢
再加上他們已經是確定的受害者
他們一定是有損害才來告
所以這個地方 我們請國家
吸收自己的成本吧
司法院要訂勞動事件法,加速解決勞資糾紛,但是否真能幫助到弱勢勞工,能否獲得資方認同,司法院表示,將在下星期舉行說明會,邀請勞資團體來進行討論,彙整意見。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