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勞權治惡雇主 司法院要立"勞動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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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勞基法修法,引發爭議後,司法院今天公布保障勞工權益的「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內容包括減徵或暫免勞工提告和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相關費用最低可減少到1/4。另外,為了預防不肖雇主脫產,在資方敗訴後,法院將宣告假執行,勞工最低還可以免交擔保金,幫助經濟弱勢勞工加速完成訴訟程序。 堪稱台灣史上最大工殤事件的RCA案,人數眾多,求償金額破億,官司纏訟近20年,從一審打到二審,裁判費就高達4000多萬,對勞工來說,時間和金錢成本都是龐大負擔,現在為了保障勞工訴訟權,司法院則擬定了「勞動事件法」草案,將能夠減徵或暫免勞工提告和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最低將減少到1/4。 司法院民事廳長 邱瑞祥說明,「勞工在這個訴訟程序中,所遇到的有可能的訴訟障礙,我們講到說有時候的裁判費的部份,雖然我們按照一般的規定上面來做處理,但是勞工他沒有這工作了,可能真的負擔不起;所以有關裁判費這邊,我們去做特別的處理。」 除了減輕訴訟費用的負擔和勞工舉證的責任,勞動事件法將擴大勞動事件範圍,納入建教生和建教合作機構間所衍生的爭議,並且組成有法官加入的勞動調解委員會,另外,為預防不肖雇主脫產、在資方被判敗訴時,法院將宣告假執行雇主的財產,而且勞工有低免交擔保金,針對司法院要定勞動新事件法,勞工團體持正面態度,不過,對條文還有疑慮,認為在裁判費用和擔保金額,應該要明訂全免,才能真正保護到經濟弱勢勞工。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賀光卍認為,「經濟弱勢的家庭,他們根本還是負擔不起;所以我們認為說在這個地方,我們還是建議國家應該是完全的免負擔。那因為核心是什麼?核心是他們都已經是經濟弱勢,再加上他們已經是確定受害者,他們一定是有損害才來告;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請國家吸收自己的成本吧。」 司法院要訂勞動事件法,加速解決勞資糾紛,但是否真能幫助到弱勢勞工,能否獲得資方認同,以及如何防止濫訴發生?司法院表示,將在下星期舉行說明會,邀請勞資團體來進行討論,彙整意見。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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