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二日朝"一例一休" 週四送交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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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推動勞基法的「週休二日」修法,預計朝著「一例假日、一休息日」的方向執行,將在星期四送交行政院會通過,希望能在本會期三讀。其中,除了維持七天一例一休,也打算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再加碼,並且增訂「以價制量」條款。不過,勞工團體相當不滿,認為無法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再加上國定7天假,又可能被取消,批評政府是在為資方減輕負擔。
為了落實週休二日,勞動部研擬修改勞基法,預計朝向「一例假日、一休息日」的方向進行,並且在周四力拚行政院會通過,讓立法院有機會在本會期內完成修法,可是如此一來,七天假可能不保。
==行政院長 林全==
七天假的部分
目前是這樣 就是說
在我們是要為了落實週休二日
所以我們才有一個新的修法
在這個新的修法
沒有在立法院通過之前
七天假 仍然是有效的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在修法通過前,7天假還會存在。可是勞團質疑,如果趕在本會期完成修法,原本承諾的教師節,不是又沒了,質疑這樣的修法,根本是在偏袒資方。
==工鬥陣線成員 郭冠均==
現在勞動部用一個更誇張的方式
就是那它七天假 它也砍掉了
然後 但是週休二日
也不完全落實週休二日
是用一例一休的方式在進行
所以 它實質上就是
砍掉勞工的假
==聲音來源: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秘書 黃健泰==
有一些不用到8小時
平常晚上加班的工作
我雇主如果把它挪到禮拜六
星期六來加班
就可以直接降低加班費支出
那是變相鼓勵雇主
使用禮拜六 或休息日
來讓勞工加班
而勞動部的周休二日修法版本,除了維持七天一例一休外,傳出也將研擬休息日的加班費再加碼,從「1+1」改為「1+1.33」和「1+1.66」,還增訂「以價制量條款」,休息日加班1小時,算4小時加班費;超過4小時,就要算8小時加班費。不過,勞團認為,休息日就等於資方可以要求勞工出勤,怎可代表「週休二日」的落實,也批評政府態度往資方靠攏,不排除再次發動抗爭。
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