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勞基法施行細則 國定假日19變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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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明年勞工周休二日,不過刪減勞工國定假日,從原本一年19天縮為12天,引發勞工團體不滿,上午到立法院向各黨團抗議、陳情。
勞工團體在立法院前呼喊口號,要向各黨團提出抗議,因為勞動部修改施行細則,從明年1月1號開始,勞工國定假日會從19天縮減到12天。一下子少了7天,勞工權益將大受影響。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莊福凱==
如果(假日)要一致 應該所有的假
通通一致才對
怎麼可以只有國定假日
(19天)砍成12天
跟公務人員一致 才叫一致呢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
什麼表訂時間 從來都是假的
我們每天還不是做到
晚上9點、10點才能下班
所以勞動部所謂縮短工時
他們(科技業)每個人
都是看得到 吃不到
勞工團體表示,這回是第5次上街頭表達訴求,但各政黨和相關部會,還是恣意亂砍假,根本是一意孤行。也有學者認為,原本在國定假日上班,雇主必須付雙倍薪資,但現在少了7天國定假日,獲利的並非勞工。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 劉梅君==
如果今天企業主
(國定假日)需要這些勞工
仍然在崗位上
那他必須要付出這樣的成本
那我們算起來 這7天
那如果是用例假日的
薪資來算的話 然後 算起來
全年其實是給雇主 會因此
減少了800億的薪資成本
學者也提到,明年開始,每週工時將變成40小時,但刪除7天假,等於又還給雇主56小時,希望各黨團能立即審查並駁回、來保障勞工的休假權。
記者 曹晏郡 陳立峰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