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清條例審核嚴 負債情形更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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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傷心處,阿美數度哽咽,背負將近八百萬債務的她,因為無力償還,去年7月向法院申請更生,等了3個月法院才開庭審理,不過一開始,法官要她繳6000元鑑定費,但當時她連600元都沒有,繳不起鑑定費.最後只能撤回更生案.
債清條例實施至今剛好滿一週年,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向法院申請更生的1萬9438件案件中,只有222件獲裁定認可更生,成功機率只有1%,其中南、基隆、花蓮和宜蘭地方法院竟然沒有人通過認可
法律扶助基金會認為,問題出在法官的審核過程太過嚴苛.
法律扶助基金會指出,
債務人從申請更生到判決完成至少需要10個月的時間,申請期間銀行高利循環利息還在繼續計息
反而讓債務人負債情形更沉重.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和立委近期內將提案增訂債清條例修正條文,在各地方法院成立債清條例專責法庭,協助債務民眾解決卡債問題.
記者陳曉卿王威雄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