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財劃法》修正案 卓揆稱被「惡修」將尋憲法救濟
「修正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敲下議事槌說道。
在院長韓國瑜敲槌下,立法院會14日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明定了中央對地方補助款的權責,在計畫型補助的部分,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而且沒經過地方政府同意不得任意終止或變更;一般性的補助金額,則是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年度的預算核列數。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預算只要確定就不會被行政院任意刪除,基本上對於地方政府,我想我們努力爭取計畫型補助,至於幾期的財力幾期的自籌款的比例,我們希望也能夠比照以前。」
高雄市長陳其邁則表示,「錢就是那麼多,你統籌增加,一般性補助款不變,那你壓縮到的一定是計畫性補助款的總額,比例不變,但是總額一定會縮水。」
高雄市長陳其邁憂心,修法後將影響中南部重大公共建設推動。 另外,三讀條文也增訂,中央政府可以針對地方施政計畫的執行效能等進行「考核」,來增減一般性補助款,不過必須由行政院召開地方首長會議來共定。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就好比學生,老師要幫學生打分數,要跟學生來討論說這次考試給你80分、給你90分,你滿不滿意?同樣的道理也發生在計畫型補助,球員變成了裁判。」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說,「修法是為了矯正中央跟強盜一樣,隨便亂砍地方的錢,把我們計畫型補助款跟一般補助款讓它變得更穩定。」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週五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比現行的版本更修惡,不只再度拉大城鄉的差距,也讓中央失去調節能力,希望政院版的《財劃法》送到立法院後,朝野黨團能夠理性地審議。」
而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在社群平台表示,在野黨再次修惡《財劃法》,危害政府施政穩定性,恐怕讓福國利民的政策包括治水計畫、長照3.0、0至6歲國家養等難以執行,喊話將會尋求憲政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