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擬禁在美出生者公民權 為何引發違憲爭議?多少人可能因此受影響?

美國總統川普於當地時間20日上任後簽署的多項行政命令中,其中一項內容為限制在美出生者的公民權。川普希望透過該命令,禁止美國聯邦機構給予非法移民或持有臨時簽證者在美國出生的子女美國國籍。
不過,川普是否可憑一紙行政命令,推翻美國《憲法》中,由「公民權條款原則」所保障的出生公民權,還有待美國法院判決,目前已有至少22州為此提出違憲訴訟。
什麼是「出生公民權」?
「出生公民權」指的是任何在美國出生的人,一出生即被視為美國公民。自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公民權條款原則」(Citizenship Clause Doctrine)即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司法管轄者,皆為美國及所居住州的公民」 。
不過,在美國出生的外國外交官子女則不在此原則的適用範圍,因為外國外交官享有外交豁免權,並不受美國司法管轄,因此其子女若在美國出生仍不會被視為美國公民。
川普簽署的行政命令內容為何?
川普20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名為《保護美國公民身分的意義和價值》,當中規定若孩子父親身分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且母親身分為在美國非法居留,或僅是持學生、工作、旅遊簽證等臨時身分入境美國居留者,其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另外,該行政命令也禁止美國聯邦機構,簽發或承認此類孩童的美國公民身分證明文件。
有多少人可能受影響?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估計,至2022年1月為止,美國非法移民人數約為1100萬人,部分分析人士則估計,目前美國非法移民人數已上升至1300萬至1400萬人。
美國麻州總檢察長坎貝爾辦公室則表示,若川普的行政命令持續有效,預計將剝奪每年在美國出生的逾15萬名兒童的公民權,並將成為先例。
川普廢除出生公民權合憲嗎?
《紐約時報》指出,川普該項行政命令公然違抗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以及美國150多年來的普通法(亦稱不成文法)保障。
報導提及,即使是美國總統,也不能獨自修改美國《憲法》,若想修改《憲法》,需要獲得美國國會三分之二以上贊成通過,並得到四分之三以上的州立法機構批准。因此,川普簽署的行政命令極有可能會被美國法院裁定違憲。
不過,若川普最後無法完全取消某些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權,仍可以嘗試限制懷孕旅客的短期簽證,如此這些旅客即無法在停留美國期間分娩。
過去美法院如何判決相關案件?
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獲得批准,但當時因美國人開始反對外國移民,尤其是中國勞工,因此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嚴格限制中國人移民美國,並讓中國移民失去美國公民身分。
1898年,一名雙親為中國移民、但出生於美國的男子黃金德(Wong Kim Dark),在從中國返回美國時遭禁止入境,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裁定,黃金德因於1873年在舊金山出生,實為美國公民。
另一起案件則為美國原住民是否為美國公民的爭議。188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國出生的本土原住民埃爾克(John Elk)不是美國公民,因為他出生時,所屬的部落並不受美國司法管轄。直到1924年,美國國會才讓美國原住民具有美國公民身分。
另外,美國最高法院於2021年亦裁定,除非美國國會頒布立法,否則在美屬薩摩亞非建制領土出生者,不會自動獲得美國出生公民權。
美國各界對川普新禁令有何看法?
目前22個由美國民主黨領導的州政府、哥倫比亞特區與舊金山市,以及移民倡議團體,均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川普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並剝奪國會立法權,以及觸犯《移民法》與《行政法》,要求法院擋下川普該項行政命令。
據路透社報導,部分學者認為,《憲法》第14條修正案中「受美國司法管轄」者才屬美國公民的規定,即是排除非法入境美國者及其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擁有美國公民身分。
不過,大多數學者皆不認同上述對「受美國司法管轄」的進一步解釋,他們認為這些非法入境美國者仍是受到美國法律管轄,並不是像各國外交官一樣享有法律豁免權。
川普曾抱怨外國女性為了讓她們的孩子獲得美國國籍而來美國生育,並在此次行政命令中宣稱,《憲法》第14條修正案從未被解釋為「將美國公民身分普遍擴大至所有在美國境內出生的人」,無法接受授予無證移民的子女美國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