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昨(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納管加熱菸和載具,也禁止電子煙,並提高菸品警示的圖文比例到50%,禁菸年齡,則是從18歲提高到20歲。反菸團體認為,部分條文中仍藏有隱憂,對於此次修法含淚接受,將持續監督。
立法院長游錫堃提及,「決議,《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
歷經5次朝野協商,超過15年未修正的《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12日在立法院會三讀,幾個關鍵的爭議點在朝野共識下通過,讓加熱菸載具未來無法進行廣告、宣傳、自動販賣、網購郵購、開架展示,也限制購買年齡,阻止下一代可能置身加熱菸的誘惑和危害。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所有校園都要禁菸,小於20歲禁售加熱菸品載具,加熱菸禁促銷廣告及包裝警示等,尤其禁添加香味等添加物,將可降低青少年對加熱菸的興趣。」
衛環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新興菸品取得容易,修法不能再拖,雖然這個版本稱不上最好,但最起碼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包括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提高菸品警示圖文比例到50%,對於電子煙的非法業者也祭出重拳,最高可罰5000萬元。
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道,「本次修法重點有四禁一嚴,譬如說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止促銷與廣告,禁止郵購,禁止電子購物方式等販賣,禁止營業場所免費供應菸品,另外未滿20歲不得吸菸。」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及反菸團體回應,最令他們遺憾的是政院版的「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被砍到剩50%,部分條文內仍有隱憂,對於此次修法含淚接受,將持續監督。
新法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訂定,而了為及時禁止電子煙和未經審查核定的加熱菸,相關法規將自菸防法公告後1個月內施行,警示圖文及加味菸規定自公告後1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