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10)日上午在立法院進行第5次黨團協商,而草案中引發最大爭議的,就是加熱菸載具要不要納管。家長團體一早就在立法院前抗議,要求把加熱菸載具直接納入菸品管理,國健署也提出了修改後的版本,截至目前各黨團還在協商當中。
擔心孩子未來的生活裡,充滿加熱菸載具的廣告,多個家長、教師及醫師團體一早聚集在立法院前,呼籲將加熱菸載具,直接納入菸品管理。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指出,「(如果)這個是合法的,是立法,經過了立法,載具是屬於3C產品,它是合法的,那請問老師怎麼管。」
衛環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道,「那個菸彈就像子彈,那個載具就像手槍,你不能說只管子彈不管手槍,手槍可以自由販賣,因為不會打死人,所以載具跟菸彈都一樣要受到管制。」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5度在立法院黨團協商,衛環會召委林為洲希望今天就能有結論,才能夠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其中7項爭議最大的條文都跟加熱菸載具是否納管有關,國健署也提出新的修法版本。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這個組合必須要通過國家標檢局的通過,第2個他必須要有健康風險審查,審查完的部分,加熱菸採正向表列,沒有審查過的他都是非法的,就不可以販賣,所以未來,依我們現在的條文,連白牌的都不會有。」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提及,「加熱菸納管,載具納管還管兩次,然後在後面的廣告和年齡的部分,我們要限制,等同於菸品的限制管理,就這樣。」
國健署表示,對於加熱菸載具的必要組合元件,業者必須把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法載具跟菸草柱,一倂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審查過後就能夠合法以菸品來管理,而加熱菸載具審過後才能合法上市,只要沒通過或沒送審,就通通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各黨團對於細項還有疑義,截稿前仍在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