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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宏達電違法解雇 今二審2員工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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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大廠宏達電2015年因虧損解僱400多名員工, 其中趙建輝等人不滿資方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解雇,提起訴訟。一審認為,宏達電大量解雇程序符合勞基法,2016年判2名員工敗訴,全案上訴,趙建輝等人為突顯他們訴求,昨晚就夜宿高院門口,不過今天二審仍判決二人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在高院民事庭門口夜宿一個晚上,宏達電前員工趙建輝和聲援團體等待判決。因為不滿宏達電違法解雇,趙建輝等人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被判敗訴。上訴後,19日上訴二審合議庭仍認為資方大量解雇程序符合勞基法,判兩名員工敗訴。
 
宏達電前員工趙建輝表示,「非常遺憾,在高院它駁回了。但是我們會收到正式判決文之後,跟律師團研究我們下一步的動作行為。」

電子產業工會幹部趙建輝質疑,宏達電2015年以虧損為由解雇400多名員工,不過資方卻同時又聘用1,900名外籍移工,控訴資方明顯違反誠信原則。之後不到半年時間,又招募2,300名勞工,他利用機會以外籍移工薪資再回到宏達電工作,但不到三個月時間,又被解僱。

宏達電前員工趙建輝指出,「我在宏達電工作七年多、將近八年,工作都一樣的東西。可是我回去也是一樣做這些,它居然說我無法勝任。」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表示,「這是一個縮影,在台灣財團永遠是最大的,勞工永遠是財團的免洗碗筷,想用就用、想丟就丟,實在是沒什麼工作尊嚴。」

勞工團體批評宏達電罔顧勞工的權益,而針對這場官司敗訴,趙建輝表示將上訴到底。對於判決結果,在中午截稿前,宏達電還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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