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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蛋」擬嚴管 農委會:僅作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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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元山蛋品」公司遭檢調查獲,疑似將過期、次級蛋品,混入一般蛋液中,賣給下游餐廳、烘焙坊。如何防堵類似事件再發生,衛福部、農委會與環保署,下午召開跨部會議。會後農委會說,已破損而且蛋液流出的「格外蛋」,只能當堆肥,不能流入食物鏈。食藥署強調,若有食品業者違反食安法,最重可罰兩億。

不少民眾習慣到傳統市場買散裝雞蛋,想買幾顆就買幾顆,相當方便,如果這些雞蛋在運送過程中,不小心碰撞破裂,該如何是好?傳出有部分蛋商會去收購,再賣給下游的加工廠製成蛋製品,但現行法令卻無法可管,衛生安全令人堪慮。

民眾郝小姐表示,「應該會有細菌在裡面吧!尤其是如果沒有完全煮熟的話。」

由於桃園市「元山蛋品」公司、日前被檢調查獲,疑似將過期、發霉的蛋品,混入一般蛋液,賣給下游的麵包店及自助餐店等,引起社會譁然。對此農委會表示,畜牧端有規定,已破損而且蛋液流出的「格外蛋」,只能當堆肥,不能流入食物鏈,如果是蛋殼有裂痕、蛋膜沒破損的雞蛋,還是可以當成食品原料使用。

農委會簡任技正李宜謙提到,「收蛋的過程會有撞擊、會有裂掉,裂掉它只是裂殼而已,那個我們不認為它是格外蛋。」

而食藥署則是強調,未來在市場端將加強不定期突襲檢查,並要求不合格的「格外蛋」,不可以流入市場,若有業者違反食安法,將嚴懲重罰。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說,「違反食安法的部分,相關的罰則,例如像違反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的部分,會罰6萬到2億,那麼經由加權加重之後,它的罰則會大大的提高。」

為防堵類似事件發生,衛福部、農委會與環保署,周二下午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未來蛋品如何管理,食藥署也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要做好自主管理,不合規定的原料,就不能用於食品加工,違反規定一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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