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代扣工會費 大同公司裁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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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三法新制,今年五月上路後,出現第一件「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案,大同工會指控資方,刻意曲解工會法的新規定,拒絕替工會代扣的工會的費用,勞委會作出裁決,判大同公司敗訴,要改善。
大同公司原本代扣工會會費,已經超過40年,不過在今年五月一日,勞動三法新制上路後,卻出現爭議,大同工會控訴資方,刻意以工會法修法為由,要求收到會員同意書前,將停止代扣,雙方經過多次協商破裂後,因此提出裁決。
裁決委員會在開會後,認為大同公司代扣會費,是勞資彼此長久的默契,不能因為修法,就拒絕執行,因此裁定資方敗訴,並且要在六個月內,限期改善,原本依法大同公司得處以6到30萬罰款,但由於事發時間,是在新制上路前,得再評議。
大同公司則表示向來支持工會,裁決期間也沒有停止代扣,但仍會尊重主管機關裁決,這起事件成為裁決機制執行的首例,成為象徵性指標,目前還有3件案例正在調查,而其中有二起糾紛,也是發生在5月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