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拆遷戶抗議承諾跳票 要求獎勵及補償金展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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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台15線及台4線配合桃園國際機場擴建辦理改線工程」通車典禮,航空城拆遷戶也來抗議,要求政府信守先建後遷承諾,將今(2026)年6月底加速開發15%獎勵金,和年底最後搬遷50%補償金,期限往後展延1年。
航空城工程不斷推進,因大環境缺工、缺料等各項因素,拆遷期限延後至今年12月。眼見拆遷期限迫在眉睫,航空城拆遷戶趁著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通車典禮大動作抗議,要求政府信守先建後遷承諾,將今年6月底加速開發15%獎勵金,和年底最後搬遷50%補償金,期限往後展延1年。
拆遷戶陳女士說:「2年前土地就要交了,可是延到去年才給我們,你看我們哪能蓋得起來?希望他們獎勵可以往後延,叫我們6月底要搬,我們要搬去哪裡?我們要在外面打地舖嗎?」
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理事長陳錫達表示,「你要把我們6月底15%的錢收回去,還有115年12月底的錢收回去,那你說我們用什麼錢蓋房子?」
截至今年5月,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徵收範圍內仍有1612棟建物尚未拆遷,屬於安置土地的安置戶668棟,其中位在第三跑道範圍的有297棟。
桃園市地政局長蔡金鐘說明,「獎勵民眾的部分,只要不影響到我們的區段徵收工程,包括第三跑道的期程,後續的執行方式,我們會持續來針對民眾權益跟想法,來積極地回應跟因應。」
交通部民航局主任秘書楊國峰回應,「後續我們會在先建後遷政策下,我們跟桃園市政府這邊,會就整個政策目的,跟協助居民能夠順利安置搬遷立場下,持續來推動。」
基於先建後遷原則,地政局表示,針對安置戶希望6月底前,完成建物拆遷始能領取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期限展延,市府後續將在不影響第三跑道、區段徵收工程、抵價地點交等期程等條件下,兼顧補助政策目的及協助居民順利安置的立場,彈性檢討執行方式,並和交通部密切溝通與合作。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