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助申領期限延至10月底 航空城住戶:只延4個月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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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航空城拆遷戶要求將今(2026)年6月底加速開發15%獎勵金,和年底最後搬遷50%補償金,期限往後展延1年。政院做出指示,同意調整選配安置街廓民眾的「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申領期限,由6月底延至10月底。但拆遷戶批政府沒誠意,展延4個月沒意義,根本做不到。
航空城拆遷戶上(5)月23日向行政院長卓榮泰陳情,要求政府信守「先建後遷」承諾,將今年6月底加速開發15%獎勵金,和年底最後搬遷50%補償金,期限往後展延1年。政院也已做出指示,同意調整選配安置街廓民眾的「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申領期限,由6月底延至10月底。
桃園市地政局航空科長吳宏霖說:「在考量不影響第3跑道區段徵收工程的情形下,考量安置戶目前的重建進度,經過與民航局討論後,將獎勵期限調整延後4個月。」
針對加速開發獎勵金只往後延4個月,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不同意,批是擠牙膏式做法,安置街廓目前已申報開工的是1471戶,竣工116戶,目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也只有14戶,認為延4個月沒意義,根本做不到,應該和拆遷戶討論後作出合理決定。
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理事長陳錫達則表示,「延到10月這個是擠牙膏的方式,對,你們沒辦法接受,該給我們的50%年底的補償金,現在已經決定不給了,獎勵金延到10月份我們做不到,我們真的做不到,我們不是不做,是我們做不到。」
桃園地政局回應,經統計目前市府辦理區域適用對象約308棟,交通部民航局約360棟,有意願興建者已有超過8成完成建物2樓版興建,市府也會盡最大的努力,務實彈性來作協助。
薛佩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