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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解聘、考核辦法 教團批未解決濫訴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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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各界批評現行校事會議制度,讓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失靈,造成小案大辦和濫訴,教育部昨(12)日發布修正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除了改善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刪除匿名檢舉,案件是否受理,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與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但校長不參與投票。修正發布後,多個教師團體表達不滿,認為濫訴源頭沒有被消滅,新制更是疊床架屋。

意見徵詢延後,教育部針對校事會議制度修正,從去(2025)年底延到1月12日才發布,重點包括校事會議只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比如涉性侵、嚴重體罰等;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案件是否受理,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採無記名投票,校長不參與投票。此外,新增「輔佐人」參與制度。

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教評會要開會前,有些調查的訊息報告也會給老師,這樣子比較能夠有所回應。」

全家盟和國教盟兩大家長團體肯定修法落實分流,也呼籲盡速頒布「受理檢核表」,做為4人審議小組的防濫訴護身符。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說,「因為過去都有些案量的經驗,把這個經驗當中做個檢核表,讓他們快速地去做檢核。」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雖然刪除匿名檢舉,若有人具名亂告,對好的老師仍是傷害。而協會希望由區域或群組,成為第三方的處理中心,且校長保有投票權,輔佐人以1人為限,皆未被採納。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認為,「校長還是應該要有投票權,因為畢竟是發生在他學校的狀況。我們還是要遵守這個法令,但是希望可以繼續地改進。」

教師團體則陸續表達不滿,全教總和所屬的地方工會代表,更在13日上午到教育部外抗議。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批評,「投訴零成本這件事情無法獲得解決,再來還有老師的冤獄如何受到賠償?沒有看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指出,「原本家長來只是和校長抱怨一下,9成9都沒事了。你現在變成這樣子,成績考核的小事,我學校不能做主,需要靠一個4人小組來決定我要不要外聘調查。」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松宏直言,「既然修不好,那就直接廢掉校事會議。」

全教總認為此次修法沒看到濫訴源頭被消滅,未解決現場困境,不如廢除校事會議。但教育部表示即便同一法條,不同教團的立場不一致,可先實施運作,後續再蒐集意見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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